16年买了阳光城市的房子,去年8月份拿房,12月装修完工,当时拿房交了一年的物业费,因家中有两个幼儿,至今还未入住,这个月物业又来收物业费,未入住的物业费打7折,但是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即每月用水量不超一吨,超过一吨用水量就要全额交纳,我不知道你这个规定的依据是从那来的,我们家前几月的水费单上都显示二吨一月,因为我们室内放了一二十盆绿植,经常去浇水,还有楼上楼下正在装修,灰层比较多,经常去拖拖地,水多用了,这个依据从那来的,请物业解释一下,也请广大的网友给评评理。 $f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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