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合法吗? $zF%F.rln
3177 R>0
D!ASO]
众所周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单位必须在职工入职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许多用人单位不知道,公积金也是国家强制性要求缴纳的。 # ,97 ]
R_>.O?U4
hwA&SS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该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且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gXU(0(Gq
|Y?<58[!)
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公司少缴或者不缴并且逾期不整改的行为,劳动者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Uh2c
y#8 W1%{x
近年来,劳动者维权意识高涨,公积金举报案例数不胜数。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督查力度加大,采取随机抽查、举报受理等督察手段,对用人单位的公积金缴纳进行监管,大量的处罚补缴案例,敦促用人单位重视公积金缴纳义务,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i`W~-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