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溧阳外地员工防疫补贴(不回家过年)政策出来了,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具体的政策真的是有待商榷。
0 P3^#j 首先外地员工顾全大局,甘受孤独与寂寞,牺牲与家人合家团聚的机会留在溧阳,为企业为溧阳继续做贡献。那么如果真的关心爱护他们,为什么奖励(红包)不能直接发给他们个人,而是发给企业,难道你们觉得企业会因此而更加善待员工吗?企业会把政府发的奖励再转给员工吗?
Oc}4`?oy<O 二,就算把奖励(红包)发给企业,那也要有所选择,不能良莠不分的大派红包,那样对那些守法上进的企业更是一种极大的嘲讽与不公。那些偷税漏税,漠视科技与环保大肆污染,以及更多的从不给员工按法律规定交五险(一金更别想了),一年到头几个节日也舍不得给员工发点福利的企业。它们又怎能有资格来享受这些用纳税人的资金来帮扶企业的实惠呢?这方面溧阳是不是可以借签苏州相城区,对享受补贴的企业有更多的硬性规定,比如企业应是规上或高新技术企业(产业与规摸),纳税超千万(对本地的贡献)享受奖励的员工应为参保人员(企业对员工和社会的责任),房地产企业(流动性特别大)除外等,奖励应该做到有的放矣,权责共享。
[>U'P1@ql 再者住宿补贴必要性不强。溧阳的外地员工绝大部分都是住工厂宿舍或自己租房子,对直系亲属短期居住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不是太高。住宿补贴与其说是补贴员工,不如说是补贴给宾馆的经营者。这个政策的模糊性,可操作性太大,应该改成外地员工亲属来溧,有租房的住租房,没有租房或其他不便的再住宾馆,每个外地员工定额补贴1000元。
s9>-Q"(y 综上,外地员工的防疫(不回家过年)补贴应该直达发给员工个人,每人奖励应在一千五至二千元之间(对比原来溧阳的方案,既节省了纳税人的资金,又更加公平与合理)。至于对企业的补贴,政府可以从技改补贴,高(新)企评定奖励及税收优惠等环节予以奖励。这样既能给员工实实在在的温暖,又能给守法上进有责任心的企业以鼓励,员工与企业双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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