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感谢大家的关注!!!
F3Y/Miw 针对于阿罗哈的官方回复,我作以下几点回复:
yd>b2 M s-[v[w'E 1、本人的第一条帖跟你所谓的我们提出的20万无理要求,没有任何牵连。对于事故的发生,你们作为早教机构从未反思过自己的问题,甚至你不愿意我们去你们那里跟任何家长诉说,连正确面对这次意外伤害的勇气都没有,作为消费者和受害方,我完全可以提出我对意外会发生的合理质疑,并恳请有关政府部门能够给予一定的解答。
Mnx')([;W S!r,p}; 2、你们说期间都曾多次探望,请拿出探望的证据。你们可以取调任何合法合理的监控视频,只要能证实你们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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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Fs}vI~} 3、关于这20万,你们的官方回复是:与我们多次讨论处理办法与赔偿金额,并愿意承担我们的所有治疗费,双方对此处理方式始终未达成共识,并且提出赔偿20万的无理要求。事情的发展是有先后顺序的,我不知道你们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们来家里不管说是探望还是协商赔偿,一共是两次(8月29日一次,8月31日一次,小区监控可以证实,其他再无为了赔偿事宜而联系过,也再无更多无私下的交谈),你们应该诚实的告诉大家,就两次。更别说第一次来到家里,我们问你们有什么想法有什么解决方案时,全部一声不吭,反而来套取我们的话语,是何居心现在不言而喻。第二次来家里,来的所谓的教育主管连我儿子怎么摔的都讲不明白,看到我儿子情绪比较开心后,还说了句“还蛮正常的嘛!”这就是你们(因为吃了没有录音的亏,最后一次与法人交谈时我都将这些一一提出)。大家都赞同走司法途径,无非在先拿出多少医药费存在歧义,你们接受不了我们的诉求,我们也接受不了你们的为人处事,所以当时也说了,大家无需再为赔偿事宜做第三次交谈,照正常司法程序进行。从后期事情的发展来看,我很庆幸我们坚定了自己的立场。
~ 7^#. xaw)iC[gI{ 4、9月3日,我们去了以后你们先报的警,在调解室我想我们把双方把话讲的很明白,当天下午17点,你们在微信上说要来看我儿子,我婉拒,因为我已经不想和你们再有任何的私下接触,如果我真的是那种想吃我儿子人血馒头的家长,为什么我要拒绝你?你提出要来看望,不是正合我心意吗?说不定谈谈30万呢?你说对吗?因为我已经摸透你们的心思,我对你们不信任!更多的私下联系只会对我们造成更大的伤害!果然,第二天见了面又沉默不语,其实不必要这样,每个人做的事情说的话,产生的相应责任和造成的影响都是逃避不掉的。我早就说过了,你们把这些心思放在教育工作的本质上,会是一家非常优秀的早教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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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lb 5、9月4日出警的民警曾问我有什么诉求,我说我此刻没有任何诉求,关于赔偿事宜我们已经于8月31日约定好走司法程序,我们做任何都是跟他们事先沟通好的,我只是来为我儿子讨个说法的!他才3周岁都没有,右手肘关节软骨受伤,如果没有恢复好,并发症可能会在几年以后才出现,我不能为我儿子讨个说法吗?其他消费者没有权利知道教具存在这么大一个隐患吗?没有权利知道你们对待意外伤害发生后的为人处事吗?
)/{zTg8$?/ D00v"yp%% 6、我很庆幸我把这件事情发了出来,这是一个很可怕的意外伤害事件,其带来的伤害并不仅仅包括我儿子身体和心灵受到的伤害,任何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如果不能坚持以人为本,以孩子为主,而是太过在意自己的利益,那我们作为家长何来放心之谈!最后一次与法人的交谈,我全程录了音,这是我对我儿子和我们自己做出的保护,同时我也希望其他家长都能关注这个事件,并引以为戒!我只是一个普通家长,今天会是我明天也会是别人,而对方是教育工作者!律师曾告诉我,对于年龄太小的幼儿意外伤害事件,法律带来的判决是冰冷的,赔偿也是有限的,能捂热人心的只有他们的态度和初心!意外发生后,要我一个受害方为他们考虑是否要把塑胶教具换掉,是否要买个意外保险为自己做保障等一系问题,今天摔坏的不是你家孩子,是我的孩子,我痛心!我为你考虑是因为我不希望会有第二个孩子和家长再经历类似的情况!
}NgevsV>; kHhxR;ymA7 7、因缺少完整的视频,我不知道我儿子受伤部位是否受到了二次伤害,也希望早教方能尽快提供完整视频,还原一个最完整的事情经过。
I%Yeq"5RB )%6h9xyXt v&]k8Hc- 最后,关于20万的舆论太多,靠我一个人的自证是不够的,恳请城南派出所能够对9月3日、9月4日及9月5日的四次出警和协调笔录等情况做个官方说明,我们是否是那种提出无理诉求的人,是否是想通过去他们那里的方式而达到20万的目的。也恳请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局、有关消防部门能够重视此次事件,不要让作为家长和受害方的我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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