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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漂泊的人于2019-05-19 15:17发表的 :你说了有毛用。光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的人数一项,就会让小区沦为物业的玩物。要把条款改成物业进场需要小区一半人同意。立马改变 (2019-05-19 15:17) y Q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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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6楼无影剑小王于2019-05-19 10:45发表的 : h.KgHMV` 关键看哪些人受益了!帐目一定要公开。公平丶公开、公正!!!!! &m 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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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凡。不了于2019-05-19 14:43发表的 :企业?都是主管部门关系户,不信拉倒 (2019-05-19 14:43) UnYb}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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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漂泊的人于2019-05-19 15:17发表的 :你说了有毛用。光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的人数一项,就会让小区沦为物业的玩物。要把条款改成物业进场需要小区一半人同意。立马改变 (2019-05-19 15:17) j|K;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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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mmyq于2019-05-20 06:16发表的 :物业企业不作为向业委会投诉,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主张权益,如果业委会委员不作为,可以通过投票罢免重新推选业委会委员,业委会监管不利,业主权益不主张是硬伤。 (2019-05-20 06:16) ]YFj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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