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ai就好了,我帮你问吧。 ;z#D%#Z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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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张“温馨告示”来看,告示指出房屋产权归私人所有 ,并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说明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现请产权人对房屋空鼓墙面进行修补以消除安全隐患。 sB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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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复是否合法 RmO-".$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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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房屋外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一般居民楼外墙属于共有部分),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产权人(业主)对空鼓墙面进行修补是合法合理的。因为业主对共有部分有维护和管理的义务。 ]N-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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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能否要求政府出资修复 =NAL*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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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外墙空鼓坠落等质量问题,应由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但如果超过保修期,且没有专项维修资金,从法律角度,政府并没有直接的出资义务。因为房屋属于私人产权,业主对房屋及共有部分负有维护责任。 eL^,-3JA(]
- 特殊情况: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该区域有政府特定的老旧小区改造等惠民政策,将外墙维修纳入了政府补贴范围,或者房屋属于保障性住房等,政府可能会根据相关政策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但在没有相关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一般不能要求政府出资修复。 ~t<B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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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仅从这张告示及常规法律规定角度,政府回复要求产权人自行修复是合法的,通常不能要求政府出资修复,除非存在特定政策支持等特殊情形。 Xo(K*e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