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小区物业服务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高度重视业主的反馈,针对您反映的物业费定价现回复如下: PdD,~N#
关于物业收费标准的依据 uG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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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标准由开发商或物业企业与业主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在销售阶段通过合同向业主明示。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物业费标准已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vuoD~ =z
您的满意是我们工作的动力!我们也将加强日常巡查,主动查找不足,努力提升服务标准,对相关人员开展服务意识培训。欢迎业主随时通过24小时服务热线051987382119、物业服务中心051987382100提交意见建议。 .|g|X8X
铂悦春秋物业服务中心 s&)>gE\
2025年5月20日 78UE?)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