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底本人去送一个外卖到金峰又一城南区32栋2单元,晚上十一点送达打电话告知客户,那个人过了20分钟打过来说没收到,我过去确认没送错,让他以业主身份调监控,业主说调泥马,我有录音。报警去调监控,派出所的说我服务行业不应该跟客户态度不好,我怎么态度不好了?莫名其妙的哇。送的外卖被一个人踢到电梯门中间夹坏了,到了九楼又被另一个人一脚踢出去。整个事情我没有一点错,凭什么我承担货损费?不应该是这三个人的共同承担责任吗?清安派出所的说话很搞笑,在我跟他说了有梯控的情况,并告知在哪一边取货,还说你应该送到客户手中,25楼你来爬?真是送个外卖倒血霉,等回复等了十天,昨天白天又去咨询,结果那个出警的又是那一套说辞,我都麻了,现在处理事情不按照正常逻辑了嘛,全是我背锅,我来来回回耽误一个多小时,还得赔钱。25楼那个业主一边申请退款,一边投诉,自己没及时拿,好好跟他说话,还骂我,后面还有脸说:“如果我买的速效救心丸呢”?我心里冷笑:20分钟才去拿那就是你该死。业主活着浪费资源,污染空气,本人有完整录音,对本人陈述的事情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