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楼溧阳医疗保障于2023-02-01 16:36发表的 :
8w$cj' 网友:
DwI)?a_+ 您好!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居住就医手续或异地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与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一致。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到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住院、特定病费用、双通道药品),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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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医保待遇正常的参保患者按规定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联网结算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的合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在支付限额35万元以内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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