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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关于完善溧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规定通知》(溧医保发〔2020〕47号)、《关于调整溧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缴规定的通知》(溧医保发【2022】16号)规定: rzLd"`
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累计缴费年限包括2005年12月31日之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和2006年1月1日以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ISqfU]>[
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未达到以上规定的参保人员,应一次性补缴并达到上述规定年限后,才能享受相应职工医保待遇。 (|h:h(C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也可以申请后延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延缴费期间的参保费用缴纳、医保关系接续、医保待遇享受等方面参照同期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u.Wq
对2018年7月1日之前已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人员,可按原我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及视同缴费年限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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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划拨标准和办法。划拨标准为:35周岁及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9%划拨(含个人缴纳部分,下同);36周岁至45周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4%划拨;46周岁至退休前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2%划拨;退休人员按划拨时上月本人养老金的5%划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按划拨时上月本人养老金的6%划拨。对退休人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施保底制度:70周岁及以下的不低于60元/月,71周岁以上的不低于80元/月。退休人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原划拨金额高于现行标准的,继续按原划拨金额划拨。 Iin#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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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医疗保障局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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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3日 i.a 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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