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个集装箱放在自己的门口宅基地上,(本人宅基地没有签字,没有同意征收),2020年5月份左发现集装箱里面的东西及门全部被盗了,报了警,当时城南派出所出警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结果,城南所也没有结案,但在2021年4月份发现我的集装箱不在我宅基地上了,被盗了,又报了警,是古县派出所接警,派出所经过约10多天调查,取证,发现是南航工地偷偷的把我的集装箱吊到外面路边上,经过有关部门的协调,但在协调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今年6月10号左右我发现集装箱又不见了,报警了,是古县派出所接了警,当时对接警人员很无语。 zb.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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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懂土地征收人员和懂法律的人,(1)宅基地我没有签字,我宅基地不同意征收,政府是否可以征收,(2)东西被盗但报了警派出所没有结案的情况下我是否要保护好现场,请有关专业人士指点,谢谢了 Vo(>K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