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警方接到市生态环境局移交线索,在溧阳竹箦镇一个废弃砖瓦厂内,有人开设废塑料桶拆解作坊。接到线索后,警方随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在一个废弃的厂房内,民警发现大量蓝色塑料桶,有的已经被拆解,个别桶内有化工废液留存,原来这些蓝色塑料桶都来自于化工厂,是用来储存化学制品的。
经民警调查,男子姜某和杨某合伙开设了一个小作坊,专门用来收购处置这些装有化工制品的塑料桶。按照正规的途径来说,需要有资质的专门的一些企业,来对这些化工用的桶,包括里面的废料进行一个专业化的处置。而这个小作坊在拆解化工桶的过程中,会把桶内残存的废液收集后,倒入河边私自开挖的渗坑内,给周边环境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经环保部门提取样品送有关机构进行鉴定,结果显示,桶内残渣废液属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目前姜某等三人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