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31日中午,城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燕山公馆小区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接报警后赶至现场,发现该小区某栋住宅楼地面上有明显燃放烟花爆竹后的痕迹。
~|=goHmm[ 后民警经过现场走访及视频监控追踪,找到了违规燃放者姜某,经查,系姜某为了庆祝乔迁之喜,在单元门口处燃放了两个烟花。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警方对姜某予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P(~vqo>! 5VK.Zs\ {Nny.@P)H 警方提醒:以下这些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Nr_K 东至城东大道,南至高铁沿线,西至G233国道、奥体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在上述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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