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溧阳)敬请溧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主持公道:别桥镇人民政府征收办对同地段同类房子给予天壤之别的征收价格,这是失误还是腐败? BnaI30-
尊敬的有关领导: ";DozPU
您好! p$` ^A
我是溧阳市别桥兴城东路公路桥南侧203-208营业房产权人,因经营需要自2008年起将自己203-208营业房和旁边的209-214营业房(租赁他人)共计12间房子统一装修为超市,字号为“龙新商场”,一直经营至2018年被别桥镇人民政府征收为止。 /)<kG(Z
但是,在征收过程中却出现令人瞠目的情况:我本人的6间营业房(共计575.35㎡)的装修补偿价格为:102337元,平均约为177元/㎡;可旁边别人的4间营业房(355.49㎡)的装修补差价为:591328元,平均约为1663元/㎡。 zjzEmX
众所周知,这12间房子当年是我统一装修的,所有材料都是统一采购的,可别桥镇人民政府征收办却给予如此有天壤之别的征收价格,这是为什么?莫非:一、别桥镇征收办是不是征收价格书写有误?二、别桥镇征收办内部人员有腐败行为? -z%
->OUu
在此,我敬请溧阳市拆迁办严肃关注、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为荷!谢谢! KEf1GU6s
此致 >:BgatyPH
敬礼 RMdU1@
203-208营业房产权人:吕京锺(13585436627) Y=y
0`?K
2021年1月3日 QP>F *A
hf;S#.k
Rm~8n;7oOr
?8;WP&
ZvK.X*~s
N,:G5WxW
X1BqN+=@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