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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2-29 16:08
, 来自:浙江省杭州市 电信
尊敬的别桥人民政府: @)J+,tg/7 我是别桥镇龙新商场的经营者,在2018年丹金溧漕河整治现有大桥进行扩大重建时,被告知我龙新商场在征收拆迁范围内(商场面积1100多平方,其中自有575.35平方。拥有商业土地证和房产证,租赁他人524.65平方)。 iY21Ql% 在我龙新商场没有拿到政府出具的拆迁红线图和溧阳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拆迁补偿方案的1年半后,别桥拆迁办突然告知我龙新商场可拆可不拆,属于协商拆迁,龙新商场表示同意协商拆迁。拆迁办与我多次就拆迁安置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完全不顾我龙新商场的权益,拆除了商场二楼,三楼所有住户屋顶,门窗等并已安置(注明:龙新商场这栋楼共有3层,我商场在1楼,二、三楼为住户住房,现二、三楼和我商场左右房屋均已拆迁安置),造成我龙新商场成为孤岛,并因二、三楼的拆除造成我龙新商场楼宇严重,房屋成为危房,营业员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商场周边一片狼藉。 *z@>!8? 屋顶漏水 走道漏雨,臭气熏天 ]U"94S U:) 商场漏雨严重,无法营业 vVOh3{e| 龙新商场从拆迁建桥到现在(已达一年半之久)都无法正常营业,职工待业,商品贬值处理,给我龙新商场经济上造成巨大损失,生计难以为继。 '],J$ge 基于此,请政府领导予以关注,龙新商场如果不在拆迁范围内或者目前不予拆迁,请立即修缮龙新商场危房隐患,并清除因施工造成周边杂乱垃圾和肮脏的环境,确保我商场正常营业,给予我一个老百姓生存的机会。如果龙新商场给与拆迁,请别桥镇人民政府按照省、市房屋拆迁征收的相关标准给与公平、公正、合理的拆迁补偿!谢谢。 @S|X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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