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别桥五里村村民,事因…别桥镇合星村委五里亭42号村民,刘平2000年10月入伍,2002年12月退伍,身份证号320481198305213658,联系电话13961139210。 C+DG+_%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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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村民陈全庆因为做了建筑老板发了财在溧阳城里买了房子、住在城里,将五里亭村上的老房子卖了他人,自己的责任田也不种、抛荒扔给村委,村委为了良田不抛荒,就让我父亲刘立付来承包他扔下的靠在我家一块田地边上的2.72亩土地,由我父亲负担交公粮、劳力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1998年,溧阳市实行第二轮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村委将我家原来承包的1亩多土地与陈全庆原来的2.72亩土地合并为一起,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简称:绿本本)依法登记面积为4亩,并附有四至,合法承包时间为1998年-2028年,共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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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我父亲患病去世,2002年12月,我退伍回家,继续承包土地,也继续负担交公粮、劳力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SfUf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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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溧阳市人民政府开始土地确权工作,没想到,合星村委组建的土地确权工作人员祁洪生(其和陈全庆关系不可明言,但全村人均知)、陈锁贵(陈全庆叔叔)私下里把我绿本本上的2.72亩地登记在陈全庆名下,并且在未报告村委、未让村委讨论的情况下偷偷地帮他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简称:红本本)【以上作假证之事有据为证,有合星村委集体为证,有村主任、村助理及五里亭本村小组长等为证】。 NJ.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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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1日,陈全庆拿到刚发下来的红本本,马上到溧阳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要求我返还2.72亩土地,没想到的是,仲裁委的首席仲裁员杨某竟然糊涂官判葫芦案,不深入基层、群众,不详细调查、核实,不听我的答辩意见,就把我承包的土地裁决给陈全庆,致使我不服仲裁,从此走上漫漫的诉讼之路,直到今天还未彻底解决问题,请问这仲裁委的官员们还有良知吗? N `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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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张错误的《裁决书》的存在,合星村委想要更正误登的土地,也束手无策,我家庭的红本本至今无法取得。 2*N&q|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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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请溧阳市人民政府领导看一看,一个仲裁员轻飘飘、不负责任的裁决,就让一个家庭劳民伤财,花去的时间、劳力不说,光金钱就付出近万元,相当于一个低保家庭的全年补助,这让政府、村委及受害群众情何以堪? <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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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情况,请溧阳市人民政府给予高度关注,请行行好,帮帮我这个退役老兵解决“飞来的”横祸吧。 zw}@n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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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F">Nrj-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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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礼 oXnC"y}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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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