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
8JFns-5 I1a>w=x!+ 您们好!
E.'v,GYe At0ahy+ 2020年7月31日上午9点38分,我儿(2周岁10个月)在溧阳市溧城镇阿罗哈信息教育服务部上感统课时,因其塑料教具的不固定及老师未能全面看护摔伤,后经南京市儿童医院诊断为右肱骨外髁骨折,并于8月10日静脉麻醉下行“肱骨切开复位内固定(3枚克氏针)”,并需在恢复良好后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因是软骨骨折(幼儿软骨生长至18周岁才会趋于稳定),后期康复也极其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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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pif 意外的发生谁都不想,而今已有1月有余,作为一名母亲我万般痛心,每晚彻夜难眠,早教方负责人孙女士同时也是一名幼儿园负责人,意外发生至今的处事态度也让我极其寒心!我经不住打颤,谁来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当他们年龄尚小,还未形成独立认知及行为能力时,离开父母视线,进入早教也好,幼儿园也罢,谁能第一时间保证他们的安全?我们身处一个复杂的社会,光靠监护人去保护,未必能周全,我们需要健全的法律、全面的安全保障措施及维护,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教育工作者们坚守以人为本的初心,才能筑起厚厚的堡垒,看着他们健康长大,汲取知识,将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强大!少年强,则国强,如果连幼儿都保护不了,何来优秀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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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以上是我的个人感想,“破镜难重圆”的道理我也懂,但意外的发生总有原由,因视频涉及其他小朋友的隐私,不太方便公开,现有如下图片作为佐证。以下是我的一些疑问,也恳请有关部门能够解答及重视!
$ #*";b)QY 1、因教具是塑料材质且不固定,这是导致摔伤发生的直接原因,我想请问早教机构的开设,对于教学教具的质量是否有部门监督?虽然各种早教机构开设的课程不一样,但其教学教具是否有一个安全的衡量标准?
j_\?ampF 2、因上课老师当时看护了4名幼儿,而感统课却是训练幼儿感觉和运动发展的课程,这种看护配比是否合理?是否有有关部门对其开设课程的内容及其看护配比有明确要求及后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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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L 3、因摔伤后老师直接拉起,未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正确的应急护理,早教机构的安全事故应急护理培训是否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又由哪个部门监管?
v!>(1ROQ.= 4、因意外发生后,早教方在知晓其监控视频保存时长只有15天的情况下,未能及时保存完整视频,现全面的视频(上课开始时至离开早教中心监控范围)已丢失,能否找回也不得而知,不管是对还原整个事情的发生经过,或是之后的司法取证都带来了些许困难,更无法知晓孩子的受伤部位是否承受了二次伤害,因我及时到达医院时手臂已经很肿胀。如果在明知视频保存期限的情况下,全责方都不保存完整的视频,如何还原一个真实的真相?监控对于幼儿早教应该是很重要的一个安全保障,是否有明确的规定来保证在意外发生时监控视频的及时保存?早教机构的安全应急预案及其实施由哪个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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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早教中心在超市三楼(下附图),一家综合早教,有若干个早教班、托班,上下楼梯都只有一个出入口,中心是否配备了合格的消防设施设备我尚未了解,所以不清楚,但万一发生安全意外时(上课的孩子大多都是学龄前儿童),一个出入口是否合理?
SqF `xw 以上是我个人的些许疑问,如果有不适不当之处,也请各位领导包涵,天下父母心,希望各位领导能解答并重视,也希望广大想把自己孩子送去早教机构的家长引以为戒,给孩子选择最安全的(这也是我作为监护人的失职之处),没有安全,一切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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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万般致敬与感谢!
PXx:JZsju &(Yv&jX !jySID?q ZNKopA(=|% 署名:一名普通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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