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人知道政府拆迁安置房拿房产证还要拆迁户再次缴纳高额的房产费的吗?我们位于芜申运河南渡段,由于运河拓宽,被迫拆迁,拆迁后由南渡镇政府统一安置,而今,房产证要下来了,政府要求必须缴纳6%的房产税才能拿房产证,对于我们这些工薪阶层,南渡镇的拆迁对于拆迁户来说,本来就是一件痛苦的事,近乎等于没收房产,老宅基地没补偿,人头上没钱,现在领新房产证又要缴纳6%的税,对于贫困老百姓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原本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应该有政府统一发放,而今须拆迁户自己拿钱办理。还有当时做239省道征用的土地,征用费仅四千块钱一亩,我一亩半口粮田全部征用,仅拿了六千块钱,你们说这不是没收还能说什么? WH$H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