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在2008年六月生下一个女宝,家里开心的不得了,次年的五月份根据当地的妇女主任多次催促去本镇的第三人民医院做了上环小手术,尽管上环的各种不舒服也没有办法,可是今年四月份竟然怀孕了,而且已经四个多月了,医生建议做引产手术,因为本人身体不好,而且做引产相当痛苦,我就找到了村委,可是她们态度非常恶劣,说我已经生了二胎了怎么还生?别人一胎都不啃生而我要生这么多,这怎么能怪我呢?我明明带着环呢,现在我怀孕了不但不安慰我,还要威胁我,说我如果生下这个孩子就是超生,要付法律责任,罚款不说,连基本的信用都没有了,以后也不能坐高铁,飞机,更不能贷款买房买车,我想问问我真的这么罪大恶极吗?我现在去医院检查环都在啊,而且家里人一致认为要生下这个孩子,不管怎样,我现在也是没有办法了想听听你们的建议,希望你们能帮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