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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涉嫌编造虚假信息罪犯罪嫌疑人:朱某,溧阳市别桥镇人庭审时间:3月5日上午9:20庭审正在进行中,溧阳小伙伴识别二维码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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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被告人朱某,男,28岁,江苏省溧阳市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爆发期间,朱某因不想上班,于2020年2月13日11时许,编造了其与确诊病人有接触的信息,并在同事之间进行传播,后通过微信上报给公司,造成了企业员工及其家属等人的内心恐慌和害怕,47名员工被居家隔离观察,企业因此停工数天。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同时,本案采用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审理,在溧阳市人民法院设立刑事法庭主场,市检察院、法院指定的场所、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分场,依托网络四点连线,法官、检察官、被告人、辩护人视频对话实施远程庭审。
来源:溧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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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欧爱罗于2020-03-05 11:41发表的 : 还不如直接关3个月的,在外面6个月也不自由,还要上课,班也没的上 (2020-03-05 11:41) Ajg\ao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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