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突袭,恰逢中国人传统的热闹春节,为此,2020年1月25日,溧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紧急通告》,暂停部分公共交通、暂停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2020年1月26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一律停止大型群众活动,娱乐场所、培训机构等全部停业。
z|G|Y 22 王先生一家早就打算好拜完年后年初三到溧阳来旅游,没料到发生这样的特殊情况,那么之前预订好的门票、酒店、餐饮该怎么办,能否退订呢?
\8> 订票、订餐、订宿均涉及合同的订立,如果要退订,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规定统称为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情形(二)、(三)、(四)因一方违约而产生,一种是情形(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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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Qk& 什么是“不可抗力”?《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哪些情况可以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而言可包括:(1)自然现象,如台风、地震、洪水等;(2)社会现象,如战争、暴乱、封锁禁运等;(3)政府行为,如征用、征收等。
G. -h=DT] 新型冠状病毒的发生和扩散速度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形势极为严峻,很多省市启动了一级响应措施,限制人员流动,符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特征,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为该事件的突发,公共交通停运、公共场所暂停经营,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因此,在这样特殊的时期,王先生退订酒店、门票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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