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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生活]住建局催缴物业费新规引争议,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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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10-25 09:21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住建局“插手”物业费纠纷,此类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在舆论场引发争议了。在2016年,贵州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称,小区业主不按期缴纳物管费,将在电视台进行曝光和公开催缴,欠费业主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需向全县人民公开道歉。随后,也有民众质疑当地住建局涉嫌滥用权力插手物管费纠纷。 %>9+1lUhV  
其实,说住建局的公权力有越界之嫌,也是有现实依据的。正如媒体报道中律师说的那样,物管公司与业主的物业服务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服务关系,就是老百姓与老百姓之间的私权力。它的约束主要通过《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来约束,作为公权力要介入私权力的话,必须要相关部门来裁定。况且,即使是不缴纳物业费,只要能拿出物业公司违约或未履行好职责的理由,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同时,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的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可以依法起诉业主,依法收缴物业费。 9#T%bB "J  
也就是说,法律层面明明有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物业费纠纷,住建局确实没必要动用行政强制命令来干涉。再从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住建局发布催缴物业费的新规,其实也有待商榷。 a$zm/  
媒体报道中提到,业主们不缴物业费的原因也很多,诸如物业服务不到位、开发商遗留问题未解决等,但也不排除个别存在恶意拖欠。如果是物业服务存在问题以及开发商存在遗留问题,那依据法律,业主确实有抗缴物业费的权利。如果是恶意拖欠情况,物业依法起诉便是。 tZu*Asx7  
+>:_kE]?nX  
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利管这个事,也应该履行这个职责,同时明确催缴物业费通知主要针对未缴物业费的公职人员。不否认,对于物业费纠纷,住建局有一定管理权,但关键要看如何管理。 $K.%un Gm  
在目前的具体情况下,住建局不太适合搞“一刀切”,通过行政命令强制业主们缴纳物业费,尤其是还单方面函告业主工作单位,并推送到市(区)纪委监委和组织部,这更不妥。 m7wc)"`t  
此种行为某种程度上是对那些有合理诉求业主正当权利的一种侵害,虽然这些业主大多都是公职人员,但本质上也是普通公民,应当享有基本的民事权利。毕竟在法律层面上这些业主没问题,但事实层面上,住建局却要把他们的行为通报纪委监委和组织部,这就等于认定他们欠缴物业费是错误行径,显然是不公平的。 ?WQ d  
而对于属实的恶意拖欠情况,住建局若真得介入,那也得等到法院介入,强制执行收缴物业费的时候,如果还没有效果,在得到允许的情况下,那住建局可以依法行政干预,再就是在有相关投诉、检举、举报的情况下,住建局可以依法干预。 'Rkvsch  
面对现在的问题,当地住建局到底该如何解决?其实不难回答。一方面,让法律归法律,能用法律解决的尽量不用行政干预;另一方面,坚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理念,对当地的物业费纠纷了解清楚,真正的诉求应该是业主和物业双方正当权益的保障,而非简单粗暴的强制限期缴纳物业费,希望当地住建局,能想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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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2019-10-25 09: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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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10-25 09:31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溧阳)电信
这个问题很简单。 ,+ \4 '`  
就是:地方政府违规了。 C*EhexK,}  
  • 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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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10-25 09:39   , 来自:江苏省 电信
这就是越权,就是长手管理,业主不缴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像现在房屋物业费没有缴纳不能房产交易,为什么?不就是管得太多,手伸得太长。 Cb )=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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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10-25 09:42   ,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移动
引用
引用楼主优优88于2019-10-25 09:39发表的  :这就是越权,就是长手管理,业主不缴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像现在房屋物业费没有缴纳不能房产交易,为什么?不就是管得太多,手伸得太长。 (2019-10-25 09:39)  5?3Isw`v2  
=`]|/<=9'U  
典型的违法违规行政。 RRS~ x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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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10-25 09:52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在城市里,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和谐相处是保障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要真正解决物业与业主的矛盾,作为政府不是不能插手,而是要摆正管理者和协调者的位置,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平等协商创造良好平台。一方面,推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发挥作用,赋予业主更多的维权手段和渠道,同时要向业主倡导“有偿服务”的理念;另一方面,要强化对物业管理水平的考评,让业主感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确实物有所值。 ?jNF6z*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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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情怀 金币 +1 2020-07-07 - 来自溧阳论坛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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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10-25 10:06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以权代法! k_*XJ<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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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10-25 10:16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上海情怀于2019-10-25 09:21发表的 住建局催缴物业费新规引争议,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 : a<f;\$h]  
住建局“插手”物业费纠纷,此类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在舆论场引发争议了。在2016年,贵州凤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称,小区业主不按期缴纳物管费,将在电视台进行曝光和公开催缴,欠费业主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需向全县人民公开道歉。随后,也有民众质疑当地住建局涉嫌滥用权力插手物管费纠纷。 vx04h ~  
其实,说住建局的公权力有越界之嫌,也是有现实依据的。正如媒体报道中律师说的那样,物管公司与业主的物业服务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服务关系,就是老百姓与老百姓之间的私权力。它的约束主要通过《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来约束,作为公权力要介入私权力的话,必须要相关部门来裁定。况且,即使是不缴纳物业费,只要能拿出物业公司违约或未履行好职责的理由,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同时,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的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可以依法起诉业主,依法收缴物业费。 &e%{k@  
也就是说,法律层面明明有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物业费纠纷,住建局确实没必要动用行政强制命令来干涉。再从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住建局发布催缴物业费的新规,其实也有待商榷。 @ \!KF*v  
媒体报道中提到,业主们不缴物业费的原因也很多,诸如物业服务不到位、开发商遗留问题未解决等,但也不排除个别存在恶意拖欠。如果是物业服务存在问题以及开发商存在遗留问题,那依据法律,业主确实有抗缴物业费的权利。如果是恶意拖欠情况,物业依法起诉便是。 H,(F1+~d  
96vj)ql  
....... -`-ACWeNV  
jv*Dg (  
            这转载的内容与溧阳市住建局无关,不过,还是能起到一定的误导本地民众的作用。哈哈。 pZu?V"R  
=RQ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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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10-25 10:34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uN8/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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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10-25 11:40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哈哈他们是同志关系,所谓同志指的是为了一共同目标(钱)而奋斗利益共同体,各地经常有房闹(开发商降价业主觉得利益受损),政府从来不打击,新闻媒体也不指责这一行为;相比较医闹的下场就呵呵了 (nq^\Z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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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10-26 09:01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楼主老是在纠结物业费,不累吗 .8K6C]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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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11-28 16:49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关于下发我市普通住宅区最低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指导性标准的通知
http://www.liyang.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156400626&sid=
#Kl}= 1 4  
' %&z.{  
K{2h9 ]VF  
各镇人民政府、昆仑街办,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单位: 0m A(:"  
   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区物业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溧阳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结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现下发我市普通住宅区最低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指导性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D"]y~~I5  
   一、实施标准 (:n|v%  
   普通住宅区最低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指导性标准详见附件《溧阳市普通住宅区一级一类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表》。表格所列服务标准为全市最低物业公共服务标准,对应收费为最低收费标准(全项目收费标准合计为0.5125元/㎡.月)。 (v^Z BM_  
   二、实施要求 "mA1H]r3  
   1.一级一类服务标准以下普通住宅区未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与监督下,公开真实、完整、有效的相关信息,向业主征询意见,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对照住宅区最低物业公共服务标准实施调整收费并约定执行。 +>}o;`hPe  
   2.一级一类服务标准以下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R$d7\nBG  
   三、相关规定 P#;Th8k{K2  
   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投诉电话等有关情况。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定期公示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经营公共设施收益收支情况,以及公共水电费分摊等情况,接受全体业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kC`Rd:5  
   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jkt 6/H  
   附件:《溧阳市普通住宅区一级一类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表》 (A4&k{C_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i ?-Y  
2019年7月1日
[tr=rgb(255, 255, 255)]
[tr=rgb(255, 255, 255)]=750) window.open('http://www.liyang.gov.cn/images/bbs/attachs/msoffice.gif');\" style=\"max-width:750px;\" onload=\"if(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一级一类服务标准住宅区分项目收费标准参照表.doc (156KB)
V%5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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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该起一个好的带头作用,都是政府部门的领导有党性原则,在群众中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法行为。领导带头违法,这个社会风气还能好? :c:V%0Yji  
对物业有意见第一可以到物业公司进行投诉。第二到辖区内的物管办投诉。第三到物业主管部门(住建委物管办)投诉。第四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 d.AC%&W  
有这么多的途径可以维权,偏偏要用违法这种手段去拒缴物业费。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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