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的存在又是我国照猫画虎的产物,而且有法可依,就如同学习香港房地产的公摊面积一般的存在!这种计算房产面积的方式好像是我国独有的。(原来可以很清楚的事情,非要整的让人朦朦胧胧)含公摊面积约住宅、有几个业主知道公摊的具体面积,如果套内实际面积、只需小学三、四年级学生就能算的清清楚楚。其中原由大家都懂的!物业管理费是按房产证面积收费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来龙去脉一一汇报。首先要注册成立一个法人资格的私企公司,开始进入竞标阶段(这个阶段乱七八糟的事情各位自己猜)进驻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了、先要签定协议,(2019年之前、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有五年的贴的、第一年物业费总额的百分之九十、第二年百分之七十、第三年百分之五十、———-)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业主物业费之前肯定要把收费标准到相关部门报备的,也就是说这个收费标准是得到政府部门同意的。注明一下:网友猜测的物业管理公司给政府相关部门有利益输送,这个应该是没有的,(公司对部门、公对公的输送应该没有)业主信息、房产信息等一切就绪进驻小区行驶管理、各类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上墙入框、保安保洁等开始上岗、物业费开始按报备的标准收取,(网友提到的第三方评估几类小区这又是个奇葩有特色的特色的事、自行补脑。)另外好多小区的物业管理其实就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在管理,这个没法确定,也没办法论证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实为一家!成立法人资格的物业公司的最终目的是挣钱、当然前面肯定是全心全意的为广大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然后,开公司吗肯定要挣钱的,回到政府补贴物业公司上来,第一的高额补贴即使物业费仅收到很少的比例,物业公司第一年也是挣钱的、再加上所谓的停车服务费、广告收入等等。至此流程己汇报了差不多了,关糸到百姓的吃住行都可以商机无限我亦无语。更别提教育、医疗的市场经济体制化运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优越性总要有所体现吧?再次回到物业管理的问题,一个大点的小区二千多户人口五、六千,又集中在一个小区里,上学上班打工生活,完全可以参照乡村村委会的管理,成立以非赢利为目的的服务管理团队,既解轻了业主的经济负担,又可安置就业、又能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何乐而不为呢!为何?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