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手机客户端
只看楼主 | 倒序阅读 | 使用道具 | 浏览器收藏 | 打印 [百姓生活]关于网友“果粒橙”发布的有关溧阳“中梁香缇”小区农民工工资的声明
  • 29616阅读
  • 245回复

[百姓生活]关于网友“果粒橙”发布的有关溧阳“中梁香缇”小区农民工工资的声明[复制链接]

楼层直达

关注Ta 发消息

天使 
发帖
1369
金币
2083
威望
10
贡献值
1570
银元
1560
注册时间2016-05-21
150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0:54   , 来自:青海省西宁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白衬衫牛仔裤于2019-08-07 10:37发表的 回 149楼(观风俗使) 的帖子 :看来我猜错了,您不配!口嗨军而已罢了 (2019-08-07 10:37)  ]yR0"<W^xO  
\&|zD"*  
哦,你更本就没蛋……发帖就是来污染论坛的喽。 k{{ iF  

关注Ta 发消息

天使 
发帖
1369
金币
2083
威望
10
贡献值
1570
银元
1560
注册时间2016-05-21
151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0:57   , 来自:青海省西宁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旁观者清清于2019-08-06 16:42发表的  :“果粒橙”这个人貌似一直很偏激,看来其家属也是同样的不讲道理的人 (2019-08-06 16:42)  5>o<! 0g  
N*dO'ol  
这个人一直很想出名,纵观论坛频频出现,没有见过他做过什么好事情,此人不是什么好鸟,他自己出卖自己谁也帮不了。 %Q)3*L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407
金币
9874
威望
130
贡献值
4672
银元
4542
注册时间2014-11-21
152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1:10   ,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移动
引用
引用楼主易三石于2019-08-07 10:04发表的  :猜想一下,曹某不让潘某付钱给史某的原因弄不好是史某到现在也没付钱给曹某。 (2019-08-07 10:04)  ]3+xJz~=  
q- U/JC  
如果是这样,那也是史某与曹某得事,曹某可以向史某维权。与楼主欠史某得事无关   (#4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407
金币
9874
威望
130
贡献值
4672
银元
4542
注册时间2014-11-21
153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1:14   ,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移动
引用
引用楼主疾走考拉于2019-08-07 10:23发表的  :欠条是去年年底的,那时候20万还包含临时水电史云俊和主体水电曹某某。 7?@s.Sz|fV  
 (2019-08-07 10:23)  p4 \r`  
1gq(s2izy  
主体水电曹某与你并无劳务关系,除非你解除与史某得合同,与曹某再签!他只与史某存在关系!你非要这么说,只能说明你俩合伙搞猫腻了   DI P(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407
金币
9874
威望
130
贡献值
4672
银元
4542
注册时间2014-11-21
154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1:15   ,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移动
引用
引用楼主昆仑中介于2019-08-07 10:52发表的  :如果曹是史云俊手下的,那曹与史有矛盾,则由他们自己解决,要你来冒充法官干嘛? +V"t't7  
你把你自己欠的钱付清再说吧。 (2019-08-07 10:52)  vOb=>  
&_q&TEi  
这就对了,一码归一码,先做好自己,再者说,你不付钱给史某,人家哪有钱负其他人工资?   ;QT.|.t6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407
金币
9874
威望
130
贡献值
4672
银元
4542
注册时间2014-11-21
15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1:16   ,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移动
第一,主次不分。第二,雨女无瓜的事情,先做好自己把人家钱付了。 6 ufF34tA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2530
金币
7497
威望
10
贡献值
929
银元
917
注册时间2012-01-01
15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1:21   , 来自:山东省济南市 联通
引用
引用楼主让想象力飞于2019-08-07 11:10发表的  :如果是这样,那也是史某与曹某得事,曹某可以向史某维权。与楼主欠史某得事无关   (2019-08-07 11:10)  !Cq2<[K#  
[O) Q\|k  
我记得劳务费可以让甲方代付的,余下的直接给包工头 Hw 7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金币 +1
潘~潘 金币 +1 2019-08-07 - 来自溧阳论坛APP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1114
金币
1928
威望
13
贡献值
1138
银元
1125
注册时间2016-04-25
15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1:24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既然写了欠条就要兑现,岂能儿戏 lTl-<E;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9118
金币
15985
威望
29
贡献值
9631
银元
9602
注册时间2016-07-16
15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1:33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158楼易三石于2019-08-07 11:21发表的  : a: C h"la  
N3J T[7  
我记得劳务费可以让甲方代付的,余下的直接给包工头 [sxJ<  
,,U8X [A  
       你说错了,不是建设单位(甲方)代付。而是总承包方(乙方)代替专业分包方或劳务分包方支付,代替支付的依据是分包方与总包方签订的劳务费代付协议。 oD0 WHp  
       这种代付协议是地方建设管理部门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中的硬性要求。 uc>u=kEue  
        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中同时规定了建设单位(甲方)在支付工程款中的民工工资时,这个工资款必须汇入施工单位(乙方)开设的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这个账户的资金进出,建设局有权监管。 }/dGC;p"  
k!9LJ%Xh  
AoL2Wrk]\B  
+M@,CbqD  
H0!W:cIS;l  
O[9>^y\,  

关注Ta 发消息

大侠 
发帖
115
金币
303
威望
5
贡献值
117
银元
112
注册时间2012-07-05
15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1:36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153楼观风俗使于2019-08-07 10:57发表的  : 6p=OM=R  
#*J+4a w3  
这个人一直很想出名,纵观论坛频频出现,没有见过他做过什么好事情,此人不是什么好鸟,他自己出卖自己谁也帮不了。 `5J` <BPs  
R 4= ~  
支持 itH` s<E  
m%?+;V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965
金币
1634
威望
12
贡献值
993
银元
981
注册时间2016-11-27
160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2:46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疾走考拉于2019-08-07 10:23发表的  :欠条是去年年底的,那时候20万还包含临时水电史云俊和主体水电曹某某。 aDDs"DXx  
 (2019-08-07 10:23)  ,_G((oS40  
QTy xx  
那欠条写给史云俊又如何解释? @Czj] t`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83
金币
124
威望
2
贡献值
92
银元
90
注册时间2015-10-15
161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3:07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153楼观风俗使于2019-08-07 10:57发表的  : BGe&c,feIc  
`S&$y4|Vs  
这个人一直很想出名,纵观论坛频频出现,没有见过他做过什么好事情,此人不是什么好鸟,他自己出卖自己谁也帮不了。 8J5{}4s\f  
@2Spfj_e  
     你的名声比他臭。臭名远扬。 CO)BF%?B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1019
金币
2034
威望
23
贡献值
1085
银元
1062
注册时间2017-09-03
162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3:44   , 来自:江苏省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卡哇伊一一于2019-08-06 17:10发表的  :另外,这个曹某某原来是不是史云俊的人?为什么现在会站在你们这边?你们是不是合起伙来欺负人家了?以致于他一直要不到钱最后选择发论坛?手段可以啊! (2019-08-06 17:10)  sgc pH  
5g$]ou  
你说对了!赞一个。我外人都看懂了 }%@q; "9`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1019
金币
2034
威望
23
贡献值
1085
银元
1062
注册时间2017-09-03
163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3:49   , 来自:江苏省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疾走考拉于2019-08-07 08:38发表的  :我申明已说明,由于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发生变化,史云俊仅余临时水电部分工程,并且还未完工,工程量远未达到20万,并且其中还有曹的人工款。在史云俊发帖前,我们找他对账并付钱,但是他蛮横无理称没有20万不用找他谈。 (2019-08-07 08:38)  I\,m6 =q  
GlPd)m`  
你和曹有劳务合同关系吗,你只与史有劳务合同关系。别乱扯淡!假着“人民的民义”坑史。 a#k=! W  

关注Ta 发消息

天使 
发帖
1369
金币
2083
威望
10
贡献值
1570
银元
1560
注册时间2016-05-21
164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4:12   , 来自:青海省西宁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孙猴子于2019-08-07 13:07发表的  :     你的名声比他臭。臭名远扬。 (2019-08-07 13:07)  N"M?kk,  
$ OAa k  
就你们这一拔摇头摆尾的猢狲,还想把搞我算了吧,省省吧。 'ZUB:R@[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809
金币
1713
威望
40
贡献值
870
银元
830
注册时间2016-11-24
16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4:21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回 6楼(疾走考拉) 的帖子
白纸黑字,说再多理由也没有用。花钱就当买个教训,以后再打欠条,慎重一些。 !i dQ-&  

关注Ta 发消息

天使 
发帖
1369
金币
2083
威望
10
贡献值
1570
银元
1560
注册时间2016-05-21
16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4:24   , 来自:青海省西宁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往事十六于2019-08-07 13:49发表的  :你和曹有劳务合同关系吗,你只与史有劳务合同关系。别乱扯淡!假着“人民的民义”坑史。 (2019-08-07 13:49)  eKT'd#o2R  
O6Gg?j  
每个实际员工都有劳务关系,先不要说欠与不欠,试问实际下达款项有没有如数发放到位劳务员工手中份额? !K~L&.\T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771
金币
9491
威望
132
贡献值
5050
银元
4911
注册时间2012-04-12
16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5:43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149楼昆仑中介于2019-08-07 10:52发表的  : [p%OIqC`pB  
G3.MS7 J  
如果曹是史云俊手下的,那曹与史有矛盾,则由他们自己解决,要你来冒充法官干嘛? +TR#  
你把你自己欠的钱付清再说吧。 |RdiM&C7  
n5yPUJK2L6  
此话不妥,曹与史有矛盾,而总包是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协调他们之间的矛盾的,如果把钱随便给了史,史却不给曹,到时曹还是要找总包讨要,这就麻烦了。就如现在农村田征用,有争议的田亩费都是先暂扣在村委,等双方协商好再下发,你随便发给那个另一个就要找你麻烦。 T&5dF9a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2 条评分 金币 +2
潘~潘 金币 +1 2019-08-07 - 来自溧阳论坛APP
夸父逐日 金币 +1 2019-08-07 -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9118
金币
15985
威望
29
贡献值
9631
银元
9602
注册时间2016-07-16
16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5:52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该如何看待这60万元工资数额的有效性?
:h|nV ~  
       一张欠薪凭据引发了论坛各方的热议,潘某某的这篇《说明函》更是进一步透露出了更多的事发经过信息。《函》文中的第2点比较详细说明了这60万元(付40,欠20)的由来和欠据签订的经过情况,应该说这60万的数字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这个过程也是有多人在场共同见证的约定事实。但是《函》文中的第3点,潘某某却隐晦地提出了这笔60万元工资所对应的工程量准确性的质疑。原文中有这样一句话:“......随后项目部核算了临时水电的总工程量和工程款.......发现剩余工程款远未达到20万。”我不知道大家会怎么看这个问题?但我个人认为,这是项目部不情愿支付剩余20万的主要原因。但是项目部的这种不情愿是否真正站得住脚呢?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来分析,我认为站不住脚。 D-zqu~f`  
       欠条写得非常清楚,先付40万,欠20万,年后再付。这就是史(劳务方)与潘(项目部)的共同约定。虽然当时没有时间详细计算工程量,无法准确核算出准确的工资额。但这些都不是理由,因为是双方共同都承担了这种未知的估算风险,史某某所承担的估算风险与项目部是等量风险,事后准确算账再说谁沾光谁吃亏都是一种无效的计算,据此不情愿支付剩余的20万工资是没有契约精神的耍赖表现。 n,Z B-"dW  
       其实当时史(劳务方)和潘(项目部)都犯了一个经验不足的错误。因为是估算,很有可能就不会很准确。双方在欠据中就应该提出“先付40万。估欠的20万,年后以准确的工程量来核定并支付工资,多减少增。”我认为这样才能避免今后让任何一方去承担风险。 <AzM~]"3  
k?Bc^7l: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46
金币
51
威望
0
贡献值
46
银元
46
注册时间2019-07-26
16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6:35   , 来自:中国 移动
引用
引用楼主如来巴掌于2019-08-06 20:52发表的  :三包曹老板跟总包搞好了关系,意思绕过二包工头史老板,结果史老板不愿死得不明不白,利用合同与欠条与总包潘老板谈周旋。我说得对不对 (2019-08-06 20:52)  vM}oxhQ$n  
?hu$  
应该是有这种情况 ~6nq$(#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46
金币
51
威望
0
贡献值
46
银元
46
注册时间2019-07-26
170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6:42   , 来自:中国 移动
这个建议好。 & >AXB6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46
金币
51
威望
0
贡献值
46
银元
46
注册时间2019-07-26
171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6:42   , 来自:中国 移动
引用
引用楼主夸父逐日于2019-08-07 15:52发表的  :该如何看待这60万元工资数额的有效性? i/nA(%_  
       一张欠薪凭据引发了论坛各方的热议,潘某某的这篇《说明函》更是进一步透露出了更多的事发经过信息。《函》文中的第2点比较详细说明了这60万元(付40,欠20)的由来和欠据签订的经过情况,应该说这60 .. (2019-08-07 15:52)  o;XzJ#P  
JDi|]JY  
这个建议好。 kzhncku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708
金币
6677
威望
244
贡献值
5092
银元
4848
注册时间2015-05-08
172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6:45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168楼夸父逐日于2019-08-07 15:52发表的  : > =-w2&  
该如何看待这60万元工资数额的有效性?
 !_rAAY  
       一张欠薪凭据引发了论坛各方的热议,潘某某的这篇《说明函》更是进一步透露出了更多的事发经过信息。《函》文中的第2点比较详细说明了这60万元(付40,欠20)的由来和欠据签订的经过情况,应该说这60万的数字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这个过程也是有多人在场共同见证的约定事实。但是《函》文中的第3点,潘某某却隐晦地提出了这笔60万元工资所对应的工程量准确性的质疑。原文中有这样一句话:“......随后项目部核算了临时水电的总工程量和工程款.......发现剩余工程款远未达到20万。”我不知道大家会怎么看这个问题?但我个人认为,这是项目部不情愿支付剩余20万的主要原因。但是项目部的这种不情愿是否真正站得住脚呢?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来分析,我认为站不住脚。 @K/}Ob4   
       欠条写得非常清楚,先付40万,欠20万,年后再付。这就是史(劳务方)与潘(项目部)的共同约定。虽然当时没有时间详细计算工程量,无法准确核算出准确的工资额。但这些都不是理由,因为是双方共同都承担了这种未知的估算风险,史某某所承担的估算风险与项目部是等量风险,事后准确算账再说谁沾光谁吃亏都是一种无效的计算,据此不情愿支付剩余的20万工资是没有契约精神的耍赖表现。 =vLeOX  
       其实当时史(劳务方)和潘(项目部)都犯了一个经验不足的错误。因为是估算,很有可能就不会很准确。双方在欠据中就应该提出“先付40万。估欠的20万,年后以准确的工程量来核定并支付工资,多减少增。”我认为这样才能避免今后让任何一方去承担风险。 PV vNu5k  
'L)@tkklp  
%E Jv!u*-  
j(mbUB*  
`#B|l+baq  
       你分析的太彻底了 $},Y)"mI  

关注Ta 发消息

天使 
发帖
1177
金币
1827
威望
46
贡献值
1258
银元
1212
注册时间2014-08-15
173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7:00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168楼夸父逐日于2019-08-07 15:52发表的  : <EFA^,3t%  
该如何看待这60万元工资数额的有效性?
}}y$T(:l  
       一张欠薪凭据引发了论坛各方的热议,潘某某的这篇《说明函》更是进一步透露出了更多的事发经过信息。《函》文中的第2点比较详细说明了这60万元(付40,欠20)的由来和欠据签订的经过情况,应该说这60万的数字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这个过程也是有多人在场共同见证的约定事实。但是《函》文中的第3点,潘某某却隐晦地提出了这笔60万元工资所对应的工程量准确性的质疑。原文中有这样一句话:“......随后项目部核算了临时水电的总工程量和工程款.......发现剩余工程款远未达到20万。”我不知道大家会怎么看这个问题?但我个人认为,这是项目部不情愿支付剩余20万的主要原因。但是项目部的这种不情愿是否真正站得住脚呢?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来分析,我认为站不住脚。 \}Fx''  
       欠条写得非常清楚,先付40万,欠20万,年后再付。这就是史(劳务方)与潘(项目部)的共同约定。虽然当时没有时间详细计算工程量,无法准确核算出准确的工资额。但这些都不是理由,因为是双方共同都承担了这种未知的估算风险,史某某所承担的估算风险与项目部是等量风险,事后准确算账再说谁沾光谁吃亏都是一种无效的计算,据此不情愿支付剩余的20万工资是没有契约精神的耍赖表现。 @qk$ 6X  
       其实当时史(劳务方)和潘(项目部)都犯了一个经验不足的错误。因为是估算,很有可能就不会很准确。双方在欠据中就应该提出“先付40万。估欠的20万,年后以准确的工程量来核定并支付工资,多减少增。”我认为这样才能避免今后让任何一方去承担风险。 P3X;&iT  
!'uL  
V(Ll]g/T_;  
非常到位 PjZsMHW%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708
金币
6677
威望
244
贡献值
5092
银元
4848
注册时间2015-05-08
174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19-08-07 17:15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POo^!/fT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欠条内容 +bpUb0.W  
3)\jUVuj  
Qgx9J J>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1、回复广告信息一律封号 2、粗口、谩骂、攻击一律封号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