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常州晚报:溧阳一女子参加网上司法拍卖,以最高价拍下了一套房屋,哪知到支付购房款时,该女子却明确表示“我没钱”。因破坏司法网拍秩序,该女子预交的21万元保证金被没收。
杜某因拖欠蒋某一笔50万元债务一直未还,被蒋某告上法庭。最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溧阳法院依法对杜某的房屋启动了司法网拍程序。
经事前评估,这套房子的一拍起拍价为109万元。申请人蒋某为使房屋卖得一个好价钱,也参与了网拍,而且在拍卖过程中不断抬价。而另一竞买人缪某也不甘示弱。两人一番竞价之后,最终缪某以146万元拍得该房屋。
拍卖结束后,法院司法网拍的承办人员联系缪某,通知其办理相关手续,支付购房款。哪知缪某却冷冰冰地对承办人说:“我没钱付尾款,这个拍卖是我亲戚(即被执行人杜某)用我的账号参与的。”在被告知不支付尾款则会被没收保证金时,缪某也是毫不在意地说“那就没收好了,反正不是我的钱。”
承办人表示,之后将重新启动拍卖程序,缪某这次捣乱拍卖的行为,不仅会没收她交的21万元保证金,若第二次拍卖成交价不足146万元,则差价部分需由缪某补足。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在司法拍卖中,买受人逾期不支付拍卖款,法院裁定重新拍卖的,该买受人将不能参与该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溧阳法院提醒参与网拍的市民,司法拍卖是一件严肃的不容儿戏的事情,恶意竞价,悔买悔拍,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李琛洁 殷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