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跑步刚好路过高静园对面的来伊份,想着儿子马上要庆祝六一,可能要带零食去学校,来伊份的零食都是小包装的,还是比较方便的,就去买了一点,一共花了一百多块钱,结账的时候店员就问是微信还是支付宝,我说支付宝没钱了,就微信付吧,店员就说支付宝付钱可以送我一点小零食,还可以两元换购一个酸奶片,我就问什么零食,是不是要过期了,店员就拿了个“晶沙酥”给我看,说还有一个星期过期,我说那算了,还是微信付吧,店员就说那这样吧,我帮你用支付宝付,你微信转给我,我想想好麻烦,她好像一定要把小零食赠送给我的感觉,我说那算了,我就支付宝花呗付吧,也省得转来转去,本来挺好的一件事,皆大欢喜。我同意支付宝付款后店员就一直拿着我的手机在操作,她说看看我能不能享受这个优惠,我也就没多想,后来当我拿回手机的时候我一看用了一张满68减20的优惠券,我就感觉有点不对劲了,当我拿到小票的时候我就明白了,原来所谓的赠送的小零食还是我自己买单的,只是再用20元优惠券抵扣掉,我说那我不要小零食了,你直接帮我抵扣20元,这样我买了114元的东西,抵扣掉只需要付94元了,店员说不行,就是这么规定的,只能送小零食。我也没高兴和她争,后来我回家越想越不对劲,凭什么不行啊,我的支付宝,我的优惠券,店员从始至终没有告知我,用支付宝付可以优惠享受减免,只是一直强调用支付宝付可以赠送小零食,然后她们用这个办法一直在卖即将过期的零食,怪不得一直拿着我的手机不给我看,还美其名曰看看我享不享受这个优惠,真是把我们顾客都当傻子这么耍!现在的商家为了利益只是无所不用其极,各位购物的亲们付款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微信或者支付宝付款哪种可以享受优惠,不要傻傻的只听店员的,吃了闷亏都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