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溧阳交警:近日,溧阳市车管所查获一名,科目四考试替考者。2月27日14时左右,车管所民警在监考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俗称科目四)时,发现一名持李某身份证的男子神色有异,经检查,当事人与其出示的身份证照片有明显差别。
民警在核查到身份证的详细信息后,继续询问其个人信息、家庭状况、驾驶证状态等情况。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始终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承认其代考的事实。
民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取消了准考人李某的考试资格,当事人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且一年内该学员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件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