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咨询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87220727 zy%0;%
可以参考《溧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溧教发〔2018〕27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公办中小学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在农村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附近中小学提出申请,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区的,直接向教育局或指定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均需填写《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审核表》,并分别由学校和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农村由当地学校安排就近入学,城区由教育局指定就近学校(泓口小学、中关村实验小学、新昌小学、马垫小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杨庄校区、天目湖中心小学和泓口初级中学、新昌初级中学等中小学)接纳就读,中途转学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pg!MtuC}
相关手续。 6K )K%a,9
一、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手续的办理: B=;kC#Emtf
(一)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接收程序: Dkb`_HI
1.个人申请:农村居住地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附近中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城区居住地学生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XI|k,Ko<
2.材料审核: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学校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逐项审核,填写《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审核表》 zc=G4F01
3.审核结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学校根据审核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安排就读学校。 ;N(L,
4.办理入学手续:流动人口子女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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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动人口子女需向学校或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以下材料: t)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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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人口居民户口簿。 t#@z_Mn\
2.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书。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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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证。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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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定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H?\]7
如涉及跨省转学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生学籍证明(个人标识码),即符合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 JV@G9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