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坛友 你们当中可能有人误解我发这个帖子的意思 本人在这做个解释 第一 到底有没有撞到人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一没有撞到人,就算老头因为受到惊吓导致 但是前提是老头横穿马路的 我妈电瓶车是正常行驶,这个也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前阵子有人闯红灯被撞死被判全责的事你们总有耳闻吧 而且当时是我妈刹车刹住了 就算他受到惊吓 而且老头是过了几秒钟之后原地坐下的(有证人视频 ),二 就算我妈碰到了 但是那也是在刹住车仅仅是靠到他脚边 我想这样的情况下撞击力有多少各位坛友也应该有感觉,老头并没有撞倒或者撞的出去多远 原地坐下的情况下能构成9级伤残?能构成腰椎骨折?而且发生一个星期后很多人看到老头能自己骑三轮车 这样的人你们相信是九级伤残?怎么评判的各位坛友心里各有一把秤 我不能左右你们的想法,但是请你们的喷我家的时候请自己想清楚了搞清楚事情了再来喷 那是你们的自由。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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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坛友说评论说为什么你们不给3000块钱了事?我就想问下如果你家和别人有矛盾了 人家把你打一顿了 然后再问你要钱 你会给吗?如果你说你会给 那你就当我放屁好了 我没你那么大度。 jI:5[. Y
也有些人说我喷交警大队是不对的 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不管当时做笔录什么样子 但是你们寄事故鉴定书之后为什么没有告知有三天的申诉期?老百姓不是人人都懂的 我想这个应该是你们的义务吧?而且收到传票后我打电话给他们的时候 我问他们为什么明明说的是横穿马路为什么你们鉴定书上面写行人?还说横穿马路和正常行人是一样的概念 都是行人 。对 说的就是那位叫棉花糖的那位交警 自己在电话里怎么和我妈说的话 自己忘记了吗?这是一个国家公职人员应该有的办事态度?口口声声在那边威胁 问你到底什么事情?还就是不肯说 让我们过去拿鉴定书就直接说啊 为什么不说?心里没鬼吗? -8H0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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