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e
06^U
尊敬的网友: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政策解释如下: tE.FrZS
一、按照最新2018年《江苏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不装修不入住也应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b_)%jd x
二、电梯运营维护费应按照《关于印发<溧阳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收取。 y@1+I~@
三、装修垃圾清运费按照《溧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交纳200元/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按250元/户收取。 >d@&2F TO
四、公共能耗费用包括电梯、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和公共用水等纳入代收代交费用,单独列账,每年公示。 JR'
五、装修押金应严格按照《溧阳市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收取业主、使用人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的时限不得超过一年。 eJ,/:=QQ{
由于你没有提具体地址,无法核实,如仍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7278808。 r=Gks=NX"
"_P
;2N6
0*VWzH
溧阳市物业管理处 q$p%ZefZ
2019年2月18日 ) g0%{df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