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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政策解释如下: ]dk~C?H
一、按照最新2018年《江苏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不装修不入住也应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u\ X,.h
二、电梯运营维护费应按照《关于印发<溧阳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收取。 ]d% hU
三、装修垃圾清运费按照《溧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交纳200元/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按250元/户收取。 i/)Uj-*G)
四、公共能耗费用包括电梯、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和公共用水等纳入代收代交费用,单独列账,每年公示。 "'6KQnpZ
五、装修押金应严格按照《溧阳市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收取业主、使用人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的时限不得超过一年。 "V?U^L>SF
由于你没有提具体地址,无法核实,如仍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7278808。 ~5cLI;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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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物业管理处 h7*fjw-Xz[
2019年2月18日 g%9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