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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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e.@Yx_} 针对被告蔡东升在论坛发布的质疑言论,溧阳法院特此作出正式回复,并附相关判决书图片以公示。
)o\U4t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某与被告蔡东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依法审理,已作出判决:被告蔡东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王某归还借款70000 元。在审理过程中,本院充分考虑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条原件、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以确保案件事实的查清和法律的正确适用。
?K>=>bS^h 关于对两张借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质疑,本院在判决书中已有明确表述。为了便于公众了解案件详情,本院现将判决书相关部分附图片以公示。
'v?"TZ 司法判决是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本院呼吁公众理性看待司法判决,不要轻信不实言论,以免误导他人或损害司法权威。
?]In@h- 溧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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