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存在制度缺陷,导致退休待遇明显偏低 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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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2 09:26 · 来自安徽 VW&Edr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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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之前,先来看看江苏省的退休待遇与其它地区的差别情况。 aG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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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2022年退休的人员中挑选了3个工龄相同、缴费水平相同、退休年龄相同、但工作和退休地点不同的人员,来看看他们的退休待遇。 #!?jxfs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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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选的3人,都是1962年出生的,1981年7月分别在安徽、江苏、黑龙江三地工作,到2022年退休时,工龄41年,三个人的平均缴费水平都是200%,退休待遇分别为8742.42元、8534.61元、6897.09元。 B!+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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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例子,可能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同等情况下安徽退休待遇怎么会比江苏高? /]pJ(F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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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可能被多数人忽视的地方,就是江苏比黑龙江高23.74%其实也是有很大问题的,只是不是专业人士不知道其中问题所在而已。 4*Uzom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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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具体原因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与例子相关的数据对比。 qtrN=c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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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退休金的高低主要取决于退休时所在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累计缴费年限(工龄)、平均缴费水平、个人账户余额等四个核心指标。 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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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中的3人,工龄(41年)和平均缴费水平(200%)都相同,区别只是在所在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和个人账户余额两个指标上不同。 p>oC.[: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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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2年三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来看,安徽是7401元、江苏是8309元、黑龙江是5865元,三地的基数比是1.26:1.42:1,很明显,江苏的计发基数最高,不仅比黑龙江高42%,比安徽也高12%。 T3wQ 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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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来看,安徽是19.47万元、江苏是29.5万元、黑龙江是16.38万元,3人的账户金额比是1.19:1.8:1,显然,江苏的个人账户余额最高,不仅比黑龙江高80%,比安徽也高52%。 NTW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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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对比后发现,江苏两个指标均比安徽高,在其它两个指标相同的情况下,江苏退休待遇应该比安徽高才是正常结果;而江苏两个指标均比黑龙江高40%以上,在其它两个指标同样相同的情况下,江苏的退休待遇应该比黑龙江高40%以上也才正常。 P K+r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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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结果恰恰是安徽退休金倒过来比江苏高,江苏退休金只比黑龙江高24%,应该说这两个结果都是不正常的。 ]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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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具体问题出在哪呢? p~'iK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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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看上述三人的退休待遇组成就清楚了。 6;: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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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是三地的退休待遇组成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到,江苏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都比其它两省高,且这两个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它两省也是完全相同,所以从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说,江苏的政策和结果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pq"Z,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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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表中红色数字来看,就可以发现问题所在了。 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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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知道,江苏的过渡性养老金不仅最少,且比其它两省低2倍以上,差距十分明显。 y`,;m#f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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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道,黑龙江退休待遇同等情况下在全国可是倒数第一!连最低的黑龙江过渡性养老金都高江苏2倍有余,感觉是不是有问题? D~o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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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如此结果,结论只能是:问题就出在过渡性养老金上面了。 '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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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是什么原因导致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不正常? ~] &yHz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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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就涉及到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制度的问题。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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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除了江苏以外,其它30个省市基本上都是按照“统账结合”前缴费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一定比例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公式: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所在省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指数ד统账结合”前缴费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只是在本人平均缴费水平和过渡系数上略有差别。 9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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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江苏省却有着“独一无二”的政策,关键是这个政策还存在制度缺陷,从而导致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标准成为全国倒数第一。 `5Bv2wl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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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过渡性养老金是根据本人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底前个人账户储存额,再按此推算的储存额依据历年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逐年计息,最后把储存额加上利息之和按照120个月计发。 N_^PoX935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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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计算公式是:过渡性养老金=((1995年江苏省平均工资+1995年本人所在市职工平均工资)÷2×本人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水平×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2%+1996年以后的利息)÷120 q4#$ca[_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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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江苏省计发办法和计算公式,还是笔者简化和优化后的表述,即便这样,一般人看到都仍然会晕的。 R$ra=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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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江苏省与其它省份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归纳问题主要出在以下三个方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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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计发基数的问题 tzSh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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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省份都是按照本人退休时省平均工资作为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基数,而江苏省是按照1995年的省平均工资和退休人员所在地市的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即使再加上1996年以后的利息,由于利息(平均7%左右)远不及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平均14%左右),所以仍然跟不上退休当年的平均工资,在计发基数上出现了差距。 g#k@R'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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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12%折算的问题 )n6,uT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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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发基数形成差距的基础上加上12%折算,几乎一折的幅度又大幅拉低了计发基数标准,使计发基数的差距迅速扩大。 }_Ci3|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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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过渡系数的问题 Ss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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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省份的过渡系数全部在1.2%-1.4%之间,而江苏省是除以120,相当于0.83%的过渡系数,比其它省份又低30%-40%,从整体上进一步降低过渡性养老金水平。 9^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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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个方面是导致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标准成为全国倒数第一的直接原因所在。 '7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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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江苏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已经不合时宜,与全国其它省市接轨是大势所趋,也是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的必然,期待江苏省人社厅和政府为民着想,是时候接轨了。 O _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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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之前,先来看看江苏省的退休待遇与其它地区的差别情况。 We++D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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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选的3人,都是1962年出生的,1981年7月分别在安徽、江苏、黑龙江三地工作,到2022年退休时,工龄41年,三个人的平均缴费水平都是200%,退休待遇分别为8742.42元、8534.61元、6897.09元。 s#'Va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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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例子,可能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同等情况下安徽退休待遇怎么会比江苏高? Egz6rRC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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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退休金的高低主要取决于退休时所在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累计缴费年限(工龄)、平均缴费水平、个人账户余额等四个核心指标。 `YUeV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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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2年三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来看,安徽是7401元、江苏是8309元、黑龙江是5865元,三地的基数比是1.26:1.42:1,很明显,江苏的计发基数最高,不仅比黑龙江高42%,比安徽也高12%。 oxBTm|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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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来看,安徽是19.47万元、江苏是29.5万元、黑龙江是16.38万元,3人的账户金额比是1.19:1.8:1,显然,江苏的个人账户余额最高,不仅比黑龙江高80%,比安徽也高52%。 9@ 4]t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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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对比后发现,江苏两个指标均比安徽高,在其它两个指标相同的情况下,江苏退休待遇应该比安徽高才是正常结果;而江苏两个指标均比黑龙江高40%以上,在其它两个指标同样相同的情况下,江苏的退休待遇应该比黑龙江高40%以上也才正常。 S}fQ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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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是三地的退休待遇组成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到,江苏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都比其它两省高,且这两个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它两省也是完全相同,所以从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说,江苏的政策和结果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UD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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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过渡性养老金是根据本人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底前个人账户储存额,再按此推算的储存额依据历年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逐年计息,最后把储存额加上利息之和按照120个月计发。 #'},/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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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计算公式是:过渡性养老金=((1995年江苏省平均工资+1995年本人所在市职工平均工资)÷2×本人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水平×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2%+1996年以后的利息)÷120 lxCA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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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省份都是按照本人退休时省平均工资作为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基数,而江苏省是按照1995年的省平均工资和退休人员所在地市的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即使再加上1996年以后的利息,由于利息(平均7%左右)远不及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平均14%左右),所以仍然跟不上退休当年的平均工资,在计发基数上出现了差距。 kGs\"z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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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省份的过渡系数全部在1.2%-1.4%之间,而江苏省是除以120,相当于0.83%的过渡系数,比其它省份又低30%-40%,从整体上进一步降低过渡性养老金水平。 (,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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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个方面是导致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标准成为全国倒数第一的直接原因所在。 VwRZ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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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江苏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已经不合时宜,与全国其它省市接轨是大势所趋,也是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的必然,期待江苏省人社厅和政府为民着想,是时候接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