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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3月1日起,我市阶段性降低全市用人单位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根据近日发布的《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市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1个百分点,由8%下调至7%,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比例阶段性下调1个百分点,由9%下调至8%。调整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降费率期间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V. e30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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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N0pA ,&
2023年3月1日 kmg/hN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