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炸街车”违法整治的通告
关于开展“炸街车”违法整治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天气转暖,我市城区及部分镇区“炸街车”扰民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为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治理“炸街车”违法行为,溧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即日启动新一轮“炸街车”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炸街车”的类型及主要违法形态 (一)车辆类型 1. 专门用于场地竞赛的机动车; 2. 擅自改装排气管的机动车,包括改装进气、排气(单排气管改成双排气管、增大进气、排气管口径等); 3. 擅自改装动力的机动车,加装涡轮增压器、增加电力驱动等改变车辆动力参数等; 4. 擅自改装车灯的机动车,加装增光器(俗称“火牛”)、改装氙气大灯等; 5. 非法拼装的机动车; 6. 没有合法证明来历的摩托车。 (二)违法形态 “炸街车”大多经过非法改装,噪音大,通常伴生无证无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闯红灯、超速、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且多被用来夜间追逐竞驶S型骑行、飙车等,噪音扰民的同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风险。 二、“炸街车”违法举报的内容 1. “炸街车”经常出现、聚集的区域及时间段; 2. “炸街车”车牌号或车主信息; 3. 非法生产和销售“炸街车”的企业或商店; 4. 非法拼装或改装“炸街车”的汽修厂、汽修装潢店; 5. 其它“炸街车”违法线索。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同时,正告个别不法车主,请立即停止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对已擅自改装的立即恢复原状。 警民同心,共同反“炸”!对发现的“炸街车”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可随时拨打“110”举报或关注“常州溧阳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有条件的可采取拍照、录像等留存证据,对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公安交警部门都将认真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惩。 溧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4月21日 ` (4pu6uT
+FFG#6e
案例一[attachment=3220290] 2022年4月21日中午11时许,群众举报称,天目星城客运站处有一辆涉嫌改装跑车皖P07S65在道路上行驶。交警部门立即对该条线索进行核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研判嫌疑车辆行车轨迹,并组织警力蹲守,于当日13时10分许在中关村大道239省道路口将该车查获。经查:驾驶人沈某(男,30岁,溧阳人)涉嫌无证驾驶,驾驶的机动车涉嫌非法改装,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7Hw<ojkt
案例二 [attachment=3220288] -#&kYK#Ph
,t$,idcT+
[attachment=3220287] Zf*r2t1&P
^C^*,V3 2022年4月20日,交警部门通过组织警力在重点区域蹲守,分别于当日10时45分在平陵东路夏林路,20时15分在老体育场内查获苏DWV855和苏DNW897两辆涉嫌非法改装摩托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C+;r?1!h
Yn51U6_S
案例三 [attachment=3220289] 3NK ^AaTK
2022年4月19日15时许,交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104国道金桥国际处有一辆牌号为苏DK81G3车辆涉嫌改装上道路行驶。收悉后,交警部门立即进行核查,4月20日10时30分驾驶人施某(男,32岁,溧阳人)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经查:驾驶人施某承认对所驾驶车辆进行了非法改装(轮毂尺寸改大、改装排气管),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施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