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人社于2021-08-31 09:41发表的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月,自2021年8月1日生效。2021年8月31日,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已约谈溧阳市江南春商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告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该单位已同意2021年8月份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工资结构。 `$AX!,<!G .. (2021-08-31 09:41) T5=3 j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