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拆迁)请问溧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溧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如此对拆迁户出尔反而耍赖皮,作为拆迁户该怎么办?
我是原居住在化肥厂生活区(房产证地址为:南门公路边26号18栋502室)的居民,名叫许扣喜,联系电话为13093196498。 \b"|p%CL8 2014年4月15日,溧阳市住建委、溧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与我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在协议书签订前,溧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发给我的《房屋拆迁评估报告》仅仅是核对稿,因为我身患重病(肾癌)住院治疗,所以一直未能进行重新核对,但是,因为政府需要征收速度,怕我成为钉子户(实际上,也曾三番五次断水断电,害得我家庭也多次报警),因此,负责本地块房屋的溧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负责人叶某某多次和我做工作,恳请我早日签订合同后搬出,承诺我无需再次核对,直接让我旧房换新房,签订合同后我总计拿现金73354元(包括房屋补贴10000元及我重病补偿10000元),而且特别注明:在新房交付时没有任何其他费用【以上有叶某某亲笔文字为证】。 9I
[:#,zdf 说句心里话,实际上如果我身体健康、给我时间,好好核对一下评估报告,找一下各种遗漏、少评的物品,再加上我的房子是房改房,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面积,最终与众多拆迁户一样,重新核实的评估价也绝对比核对稿上会多出30000元以上,这也是众所周知的“秘密”。 s5+;8u9K 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2021年1月,溧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交付房屋时,不但原来合同上94.41平方米的面积减少,而且非要再我交59000元多元才能拿钥匙,我拿出叶某某的亲笔书写的承诺给办公室工作人员看,结果,溧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对于叶某某所承诺的,他们不认可,说这是个人行为,属于无效,说他答应我的事让我自己去找他算账去,然后把叶某某承诺的事推得一干二净。 @4Bl&(3S 在此,我请问溧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溧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如此对拆迁户出尔反而耍赖皮,这还有政府公信力吗?作为拆迁户该怎么办? S^|`*%pq islH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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