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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顾问
2021-01-20 22:33
2021工商年报有变!请抓紧年报,今年有新增内容!
2020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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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报新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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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自2020年度年报开始,大型企业要将上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
新年快乐000
2021-01-20 22:38
什么叫非法人,企业?
财税顾问
2021-01-20 22:43
引用
引用楼主新年快乐000于2021-01-20 22:38发表的 :什么叫非法人,企业?
(2021-01-20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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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丶个体丶等都是非法人,它们称负责人。
牵着羊的狼
2021-01-21 06:55
就不去就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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