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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顾问 2021-01-20 22:33

2021工商年报有变!请抓紧年报,今年有新增内容!

2020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9_n!.zA<  
2020年年报新增内容 |-bSoq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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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自2020年度年报开始,大型企业要将上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

新年快乐000 2021-01-20 22:38
什么叫非法人,企业?

财税顾问 2021-01-20 22:43
引用
引用楼主新年快乐000于2021-01-20 22:38发表的  :什么叫非法人,企业? (2021-01-20 22:38)  <7fF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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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丶个体丶等都是非法人,它们称负责人。

牵着羊的狼 2021-01-21 06:55
就不去就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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