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3楼花香惜紫禁城于2020-07-22 14:21发表的 : ,bXZ<RY $ 估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受法律保护 去法院起诉她么 MNWI%*0LO
引用 引用楼主于1970-01-01 08:00发表的 : (1970-01-01 08:00) K"!rj.Da
引用 引用楼主男子汉于2020-07-22 18:05发表的 :叫借款人拿着身份证借条拍照片的全部是放水钱的鸟人,建议张女士报警 (2020-07-22 18:05) yCjc5d|tT
引用 引用楼主冬瓜西瓜于2020-07-22 19:29发表的 :哼哼,借款人只拿到2万波,一个月1千利息,够黑的 (2020-07-22 19:29) 2K~v`c*4
引用 引用楼主傻不拉几的你于2020-08-05 19:01发表的 :我就是本人。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我。我从来没说欠账不还,或者消失联系不到。但是手里没钱。一直被逼。各种各样威胁。说曝光。说起诉。我说起诉我认的,我也还得。不行,就让立马还。只要一天不还500就要曝光。 (2020-08-05 19:01) JpQV7}$
引用 引用楼主lyltyl于2020-08-05 19:26发表的 :公安部、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文:不具有金融牌照、放贷资质属于非法放贷,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属于无效,非法放贷属于刑事犯罪、这个形式属于高利贷、套路贷不用还,现在国家扫黑除恶,遇到高利贷套路贷不用慌,可以报警处理,楼主实在太软弱, .. (2020-08-05 19:26) P\X$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