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溧阳市长的一封信(已回复)
v G9>e&Be 尊敬的市长、政府相关领导: Lj3Pp$h 您好! M>}_2G]#F [^^ Pl:+ K9y~
e 我的姓名:孙来法,身份证号:320423197108110619。 TPak,h(1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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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2019年8月20日收到溧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情况反映:现溧阳市溧城镇上阁楼村委毛家村10-2号,是父母留下的老宅(有村委、派出所和乡亲们的纸质证明),同时也是我本人的出生地,在此地一直生活到25岁,即1995年(房子有照片为证),父母一直居住在此处。 [attachment=2275962] PTqia!
在2014年设立门牌号时都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同意批准的,同时也有村委和乡亲们帮我作证,证明我这个房子是老宅基(有相关证明材料)。 ]hoq!:>M1 be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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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RtL,[d 2006年,父母跟姐姐、姐夫们借了钱,增加了一些房子,开始大规模养殖鸡、猪、羊(当时政府也提倡养殖致富)。运气不好碰上禽流感亏了个精光,后来房子一直闲置着。[attachment=2275960] oR/_{#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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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E0[ 2017年我自己借钱投资装修了饭店,同时也领取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进行合法经营,当时没有城管或者执法部门来告知我此地不允许经营饭店。从2017年的九月份开业至2018年3月,因经营不善就停止营业。直到2019年6月份与朋友合伙重新投资装修经营饭店。而现在溧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我的房子是违建,应立刻停止营业,我认为不妥![attachment=2275963] c*\;!d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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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U6u;W 溧阳市关于《溧城镇长山路沿线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中表示:2007年12月31号后建造的住宅房屋不予认定,但我现在毛家村10-2号是父母在2006年的时候搭建的房屋,应不在不予认定范围之内。 _l"nwEs
SD<a#S\o 在此恳请溧阳市政府相关领导,本着为民生考虑,给予老百姓一个公正的说法,谢谢! j4+Px
%sW R<(xWH 4 Tw~4b 溧阳市溧城镇上阁楼村委毛家村10-2号,孙来法
K[LuvS 电话:18921067378 )nFyHAy-
2019年8月23号 UG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