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Z o 我也同意。不过首先我觉得是物业要我去征求同意的,也就是怕我损害对方屋主的利益,那给我联系方式去协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又不是做销售的会电话轰炸,人家同意自然是好,不同意就算了,至少我尝试沟通过。当然物业按照原则不能泄露个人隐私,那我也认同,但是让她帮忙联系都不肯,她完全可以联系对方,问对方是否同意与我联系,这总不影响泄露屋主隐私的原则吧。但是物管就是不,只说,你要征得人家同意,联系方式我不能给,要你自己动用关系去找。这让我很无奈。明明很好解决的事,物业作为中间人去沟通下就行(可以不用给我联系方式),非弄成这样尴尬。
小可爱第一名
2019-06-18 14:24
引用
引用楼主蒲公英小电于2019-06-18 14:18发表的 :如果很急的事,多给几包烟吧 (2019-06-18 14:18) e X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