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楼主果粒橙于2019-04-10 20:16发表的 :@溧阳市公安局 +^6v%z 通报帖有人相骂溜! (2019-04-10 20:16) Mi5"XQ>/
引用 引用楼主牙签于2019-04-10 21:03发表的 :小事一桩的样子,啧啧啧啧 (2019-04-10 21:03) =L<OTfVE
引用 引用楼主果粒橙于2019-04-10 21:25发表的 :我只是弄不懂早上的帖为何要删掉? .gT@_.ZD9 如果该帖所述不实,为何不见发帖者出来道歉? (2019-04-10 21:25) n=t%,[Op
引用 引用楼主拍客于2019-04-10 20:02发表的 :某警官半夜翻墙入院不知是什么行为 (2019-04-10 20:02) j*xens$ )
引用 引用楼主星空234于2019-04-10 20:25发表的 :他们放高利贷,然后法院判决偿还本金,本金还完了,他们来要利息,你信吗,这是个人民警察,这个还是14年的事,他们今年19年来要,真是好警察 (2019-04-10 20:25) d[$1:V
引用 引用楼主星空234于2019-04-10 20:35发表的 :嗯 GzR;`,_O/ [attachment=2150196] (2019-04-10 20:35) =_,OucKkYG
引用 引用楼主拍客于2019-04-10 22:16发表的 :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一规定是刑法第245条之规定的宪法渊源。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 .. (2019-04-10 22:16) 9B%"7MVn
引用 引用楼主星空234于2019-04-10 22:27发表的 :我是受害人家属,董云波携多人翻墙入内,我们有摄像头有视频,这叫歪曲事实?这是他身为警务人员应该做的事吗 (2019-04-10 22:27) yqYX<<!V
引用 引用楼主天目湖一枝花268于2019-04-10 22:36发表的 :谁犯法都不能逍遥法外,我说警察高人一等了吗??罪名不是你我定的,一切等待最终调查结果吧! (2019-04-10 22:36) Zsuh 8t
引用 引用楼主星空234于2019-04-10 20:40发表的 :高利贷是多年前的事,经过法院判决了,也已经还清了,问题是这个所作所为是一个身为人民警察该做的事吗 (2019-04-10 20:40) Pf!K()<uJ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小白龙于2019-04-10 20:48发表的 :为啥大家非的相信你了,不相信通告!你说通告骗大家,你就不会骗了,就因为你是老百姓?老百姓说的都是大实话?呵呵,你这么激动的回复大家,对于不相信你的,对你质疑的,你就攻击了?论坛发言自由权要你来管理?你谁啊?那我现在不相信公安局,公安局才不来攻击?? (2019-04-10 20:48) 'Hg(N?1"
引用 引用楼主如此~冷清于2019-04-11 07:52发表的 :你肯定是这翻墙人的亲戚!!! $DMeUA\av [attachment=2150309] (2019-04-11 07:52) :?S2s Ne2
引用 引用楼主如此~冷清于2019-04-11 07:57发表的 :如果公平,为什么不公布是溧阳市公安局网络大队长是带头犯法人? (2019-04-11 07:57) 3v {GP>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小白龙于2019-04-10 21:15发表的 :论坛本来就是制造舆论的工具,网友可以发表各自的想法,但是家属却看见一个质疑的就反驳,这就很刻意的让大家一定要相信他。 (2019-04-10 21:15) YZoH{p9f
引用 引用楼主如此~冷清于2019-04-11 08:02发表的 :不是要谁相信谁,只是看到这个通报有些地方让人难以接受,而且犯法人是溧阳公安网络大队长 (2019-04-11 08:02) HFf| >&c&
引用 引用楼主如此~冷清于2019-04-11 08:02发表的 :不是要谁相信谁,只是看到这个通报有些地方让人难以接受,而且犯法人是溧阳公安网络大队长 (2019-04-11 08:02) s~TYzfA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小白龙于2019-04-11 08:00发表的 :网络大队长你也是家属自己说的,因为网络他的贴子没了,如果贴子没删,这个职位估计不会出现在他的故事里,他的故事比我狠,哈哈 (2019-04-11 08:00) 0$P40 7
引用 引用楼主如此~冷清于2019-04-11 08:07发表的 :董云波和死者是一个村的,他是什么职位比你清楚 (2019-04-11 08:07) N>@AsI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小白龙于2019-04-11 08:07发表的 :再说,犯没犯法,又不知道喽,呵呵,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2019-04-11 08:07) B< 6*Ktc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小白龙于2019-04-11 08:10发表的 :那么问题又铙回来了,我只是个论坛网友,他所说的我得信?他跟我很熟?公安局我也不信。只相信正规新闻报道 (2019-04-11 08:10) XPb7gd"%W
引用 引用楼主如此~冷清于2019-04-11 08:12发表的 :说到做到,欢迎你来 _ ?=bW [attachment=2150324] (2019-04-11 08:12) 8tLkJOu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小白龙于2019-04-11 08:20发表的 :其实你没必要跟质疑你的人在论坛说这么多,论坛不是你维权的途径,论坛只是让大家知道这件事的工具,舆论,网友相信不相信,对你没有任何帮助,也对你没有威胁,如果你说的都是事实,这么黑暗,去政府拉横幅,南京不行上北京,你这样下去,只会让人觉得你带节奏 (2019-04-11 08:20) i%v^Zg&FU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小白龙于2019-04-11 08:10发表的 :那么问题又铙回来了,我只是个论坛网友,他所说的我得信?他跟我很熟?公安局我也不信。只相信正规新闻报道 (2019-04-11 08:10) b]Oc6zR,,~
引用 引用楼主如此~冷清于2019-04-11 08:26发表的 :我是第一次关注溧阳论坛,以前也没有评论过这些,如果后期处理结果不公正,这些事是肯定回去做的 (2019-04-11 08:26) Vy&F{T;$
引用 引用楼主印象树于2019-04-11 08:31发表的 :有些新闻报道出来也不一定真的 (2019-04-11 08:31) * .n9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