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宝宝宝于2019-02-18 19:59发表的 戴埠镇政府是不是属于不作为 : h?,\(K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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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2008年至2018年一直在戴埠镇的江苏威司顿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质检工作,2018年初由于环保及资金链断裂等问题,江苏威司顿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一度员工工资数月发不出,后停产,负责人跑路,员工下岗,直至员工到市政府进行信访,戴埠镇政府才出面,协调解决了拖欠的工资,并承诺了下岗员工的失业经济补偿金,其中本人的经济补偿金为30987.86元,然而,近一年了,我的经济补偿金至今没有拿到,中间到戴埠镇政府社保中心多次反映,政府人员说要去找企业,到企业去,企业现负责人说让我们找前负责人,我们下岗员工夹在中间被推来推去,今年春节后再去戴埠镇社保中心,中心人员竟说他们只负责拖欠职工工资的处理,而不负责经济补偿金的处理。 !Ngw\@f
那么我要问戴埠镇政府,经济补偿金也是劳动法对下岗职工的劳动补偿,是不是也属于社保中心的工作范畴?社保中心这个回答是不是属于不作为?企业现在正常生产,但前负责人跑路,作为下岗职工到那里找到前负责人?戴埠镇政府是不是还希望我组织下岗员工去市政府信访? )yxT+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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