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7楼溧阳市民防局于2019-01-10 14:17发表的 :
Ls2g#+ 网友“天目琼花”:
+#RqQ8\ 您好!贴中反映的天目星城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情况我局已知悉,立即安排人员展开调查。现针对你所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T$pBgS> 1、我局在作出同意该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的行政许可前,申请人已按程序征求周边小区(包括天目星城、阳光巴黎、美景天城、中央花园等)业主代表的意见并经社区居委会及镇政府同意。
x@Ze%$' 2、《市政府关于深化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常政发[2007]136号)规定,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所有权属于国家,履行人防法定义务以外建设的具有防空功能的地下民用建筑的所有权属于投资者。
@x[Arx^?} 3、溧阳市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取得该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的同时,已向我局申请办理人防工程使用权变更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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