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区有的人脑子也是被改造成卫生间了,这么严重的违法行为,还要辩驳什么?! Ldt7?Y(V(
一、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 )&? \N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五条明确规定: >,hJ5-9
禁止擅自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l_^>s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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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在原始设计中通常不具备防水层和排水系统,擅自改造会破坏建筑结构安全,且易引发渗漏问题。 S,Zjo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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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规范冲突 owYfrf3ZLX
1. 排水系统问题 vaR0`F
卫生间需独立排污管道,阳台排水管一般为雨水管,接入污水系统会违反《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可能导致市政管网污染。 ,ulNa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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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荷载安全隐患 br$!}7#=L
卫生间设备(浴缸、马桶等)重量远超阳台设计荷载(通常为2.5kN/m),存在坍塌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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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后果 y%ER51+
1. 行政处罚 (IJf2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可处5万-10万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_)Yrq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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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事赔偿 |[k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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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渗漏导致楼下损失,需按《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Er{[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