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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日一个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二审开庭,一审原告没有委托律师诉讼,导致败诉。二审开庭前2天才不情愿地委托律师。结果沟通发现,一审中应当提交的关键证据都没有提交,没办法,只能开庭时提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15条第一款规定予以训诫,罚款。也就是说,由于当事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要么不采纳(大概率维持原判),要么就要承担罚款的风险。 $%\6"P/64
打官司和打游戏不同,游戏是死的,官司是活的,有太多的变数。普通人懂得写诉状(抄模板),初步举证(借条、合同),但一旦对方提出抗辩并举出相关反证,就不知道该怎么进一步举证了,直到拿到败诉的判决结果,才引起重视。对方提出了十个反驳的理由,有的需要他继续举证,有的举证责任转移至你这边,哪些需要,哪些不需要,法庭在意的点在哪?很多一审败诉的案件并不是因为案件事实本身的法律评价问题,而是你没有充分正确举证来证明这个案件事实。 (|Gwg \r
很多人觉得案子很简单,没必要请律师,但你以为很简单的案件就真的很简单吗?哪怕有白纸黑字的合同,但是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复杂、动态的过程,任何一个细节、意外都可能会影响先前的约定。也不是想当然的只要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就可以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因为你也不能保证你自己全部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全部按照合同履行了有没有证据证明你的义务已经尽到,还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因素。所以不要觉得打官司很简单。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做。自以为是的人终将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