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手机客户端
  • 34961阅读
  • 218回复

[百姓生活]大营巷轮胎被戳澄清贴[复制链接]

楼层直达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41
金币
335
威望
2
贡献值
44
银元
42
注册时间2022-07-10
楼主   发表于: 2024-01-14 18:09   ,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移动
sz"N,-<Ig  
1月12日晚上,本人停放在楼下的轿车被人故意戳坏,当时我立刻报警,并于1月13日下午,在论坛发表了一篇关于自己汽车论坛被人戳坏的帖子。关于此事,城中派出所已经及时将对方抓获,并做了大量的工作帮我们化解矛盾,目前我跟对方已经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于先前在论坛帖子中有辱骂他人的不当言论,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意识到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得利用互联网做违法乱纪之事。再次深表歉意,并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44 条评分 金币 +44
(post by :2024-01-14 18:09:14)
 (0人推荐) 这篇文章真不错! 给帖子评个分吧!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745
金币
1311
威望
21
贡献值
785
银元
759
注册时间2012-01-13
21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8 16:45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受害者还要出来道歉?难道~~~ "mtEjK5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413
金币
798
威望
17
贡献值
446
银元
429
注册时间2018-02-27
21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8 15:37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N 年钱就领教过派出所和稀泥的本事,对待坏人就该秋风扫落叶般无情打击 -4;$NiB?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20115
金币
22807
威望
3
贡献值
20942
银元
20939
注册时间2014-10-25

21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8 12:31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以恶制恶,以暴制暴,最后真是没有赢家的! 2+oS'nL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32
金币
78
威望
2
贡献值
34
银元
32
注册时间2014-03-08
21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8 10:52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什么样的人都有,不必在乎别人的看法,支持楼主的理性做法! !q8"Q t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494
金币
23829
威望
3459
贡献值
14001
银元
10542
注册时间2018-11-17
214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8 09:04   ,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移动
受害者都【怂】成这样了,还提倡与坏人坏事作斗爭,是非不分,好坏难辨了,哪有斗争可言,只有弱肉强食。呵呵 G'<Ie@$6l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金币 +1

关注Ta 发消息

骑士 
发帖
148
金币
384
威望
20
贡献值
176
银元
156
注册时间2014-08-11
213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8 09:02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一切像钱看 _g]h \3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1797
金币
3549
威望
19
贡献值
1839
银元
1820
注册时间2018-08-06
212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8 08:56   , 来自:上海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210楼lvqinfu于2024-01-18 08:45发表的  : vduh5.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总是喜欢争强好胜,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占据上风,但真正的聪明人却不是这样。他们深知人生的智慧,明白在某些情况下“怂”并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明智的选择。 [l*;+N+  
  生活中的小矛盾和冲突在所难免,但聪明人深知这些小矛盾不值得去争斗。他们宁愿选择退让,避免冲突升级。这是因为他们明白,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与其在这些小事情上浪费时间和精力,不如专注于更重要的事情。而且,退让并不代表软弱,而是一种智慧。正如老子所言:“大勇若怯,大智若愚。”聪明人深谙此道。 Z&6*8#wn  
  抬杠是一种无谓的争论,通常只会让双方更加固执己见。聪明人明白这一点,所以在抬杠时他们会选择退让。他们不会强迫自己去说服别人,也不会试图赢得每一次争论。这是因为他们知道,争论无法解决真正的分歧,只会加剧矛盾。所以,他们在抬杠时表现得很怂,其实是展现了一种宽容和理解的智慧。 v@1f,d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和面子,但聪明人不会因为别人的嘲笑而轻易动怒。他们知道,别人的嘲笑并不代表自己的价值,所以他们不会因为别人的言论,而影响自己的情绪和心态。在被笑话时,他们会选择保持沉默或一笑置之。 v m.%)F#@  
这是因为他们明白,与别人争辩自己的价值是毫无意义的,只有通过行动和成就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才是最有说服力的。 ehV}}1>O  
....... {O_`eS  
i{7Vh0n3S-  
你辛苦了,打了这么多字 j-k]|0ea}  
现在是不是不提倡与坏人坏事作斗爭了 S^ 7u`-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13678
精华
13
金币
27492
威望
376
贡献值
7292
银元
7053
注册时间2011-12-10
211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8 08:55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125楼涅盘的凤凰于2024-01-15 09:59发表的  : [ -hsG E  
不要骂楼主,换做你们任何一位被蜀黍一顿调解后,但凡你们不笨,也会乖乖按照蜀黍的话去做。 (BZd%!  
抛开个人情感,但从法律来看,楼主骂人行为确实有瑕疵,对方揪住这一点确实有法律依据。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骂人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则要看蜀黍怎么说。较真起来,拘你可以,不较真起来的话,别说骂人了,打架都没事。 wF)g@cw  
说好听一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蜀黍铁面无情,给蜀黍点赞。 "q7pkxEuJ  
我是喜欢认怂的人。曾经我一辆新车,在某大城市高架上被别人变道蹭了,蹭了我就跑,我也不是没脾气,就追,追了大概两三公里逼停对方。我的诉求是惩罚对方的肇事逃逸。调解室里,一个人对我说:“没法确定是谁的责任,监控没拍到剐蹭一幕,你一定要追责对方肇事逃逸的话,那就双方扣车、做鉴定。但是你在高架桥上追车,我们拍到视频了,我可以罚你追车的违法行为”(他的话,处处合乎法律法规,符合他们的操作规范,但你细品,处处都是话里藏刀,充满威胁),然后我怂了。 xP5Z -eL  
      经历过事的,会理解楼主的。 n7,LfO#  
....... '&F Pk T:5  
!4 }Wp.  
我靠,刚刚回看我这段话,才发现被别人修改过了,我谢谢你嗷 RX ,c4;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494
金币
23829
威望
3459
贡献值
14001
银元
10542
注册时间2018-11-17
210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8 08:45   ,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移动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总是喜欢争强好胜,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占据上风,但真正的聪明人却不是这样。他们深知人生的智慧,明白在某些情况下“怂”并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明智的选择。 y9-}LET3j  
  生活中的小矛盾和冲突在所难免,但聪明人深知这些小矛盾不值得去争斗。他们宁愿选择退让,避免冲突升级。这是因为他们明白,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与其在这些小事情上浪费时间和精力,不如专注于更重要的事情。而且,退让并不代表软弱,而是一种智慧。正如老子所言:“大勇若怯,大智若愚。”聪明人深谙此道。 OIrr'uNH  
  抬杠是一种无谓的争论,通常只会让双方更加固执己见。聪明人明白这一点,所以在抬杠时他们会选择退让。他们不会强迫自己去说服别人,也不会试图赢得每一次争论。这是因为他们知道,争论无法解决真正的分歧,只会加剧矛盾。所以,他们在抬杠时表现得很怂,其实是展现了一种宽容和理解的智慧。  `l<pH<F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和面子,但聪明人不会因为别人的嘲笑而轻易动怒。他们知道,别人的嘲笑并不代表自己的价值,所以他们不会因为别人的言论,而影响自己的情绪和心态。在被笑话时,他们会选择保持沉默或一笑置之。 DTM xfQdk  
这是因为他们明白,与别人争辩自己的价值是毫无意义的,只有通过行动和成就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才是最有说服力的。 J85Kgd1 \a  
  由此可见,真正的聪明人在这三个方面表现得很怂,并不是因为他们软弱或无能,而是因为他们深知人生的智慧。 W%P0X5YQ  
他们明白在某些情况下,退让和谨慎是更明智的选择。正如孔子所说:“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聪明人正是这样做的。 Qh,Dcg2ZM"  
  在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学习聪明人的这种智慧。在面对小矛盾和抬杠时保持冷静和宽容;在被人嘲笑时保持自信和坚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更加从容和明智地前行。我们应该明白,“怂”并不代表无能或软弱,而是代表一种智慧和成熟。只有拥有这种智慧和成熟的人,才能在生活中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困境。 y*5$B.u`.  
  主题中的受害者楼主为什么看上去显得那么【怂】,其实一点不怂,是聪明和智慧的表现,他深知【怂】的心理学及【怂】的意义,所以才会一会儿澄清帖一会儿道歉帖、一会儿改帖、一会儿删帖等等,这些根据【怂】的心理学意义就是聪明和智慧的表现,我等屁友们看上去不怂,其实是真正的【怂】。孔子所说:“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而今,则反之“不知者惑,不仁者忧,不勇者惧。”也。对于这个毁三观的结论,我们疑惑所以无知,我们担忧所以我们不仁,我们恐惧所以我们不勇而显得软弱可欺。善与恶,道德与正义就这样被一个【怂】字搅得天翻地覆,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呵呵,可见,【怂】也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啊。呵呵 K&%YTA  
9 p`|~^X  
I#GsEhi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6033
金币
7925
威望
4
贡献值
6328
银元
6324
注册时间2016-02-19
20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20:46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世风日下! U66zm9 3&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311
金币
8379
威望
44
贡献值
4538
银元
4494
注册时间2020-10-12
20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20:35   , 来自:江苏省 移动
天空灰的像哭过 离开你以后并没有更自由 酸酸的空气嗅出我们的距离 一幕锥心的结局像呼吸般无法停息 ! sp&)1?!M  
x#&%lJT  

关注Ta 发消息

骑士 
发帖
223
精华
1
金币
1684
威望
49
贡献值
269
银元
235
注册时间2022-06-30
20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9:56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201楼lvqinfu于2024-01-17 14:04发表的  : ]k (n_+!  
198楼,如果你是法律人士的话,也有可能走在大街上被人【铁榔头】伺候的,呵呵。主题中的楼主的私人财产权都受到了多次不法侵害了,试问,法律为什么要有【精神赔偿费、精神损失费】,对于违法者,就应该揭露其真面目,试问【真面目】是指的哪些,对于违法分子犯罪分子还有名誉、肖像权吗,要照你这么说,法庭所有的案子都应该秘密进行了,人在做,天在看。呵呵 Z=vzF0  
= yH#I il  
     法律人士按法行事,定会高枕无忧的。不知法的人,倒有可能在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榔头重击一下呢 G'>z~I]6S  
    违法者有名誉权、个人信息权、肖像权,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他们的,不是我给他们的。如果,我们不了解这些,到时候他们就会用这些法律武器来对付我们的。到时吃亏的还是不知法的人。  NI^[7.2  
    违法分子公开场合是骂不得,骂了要公开道歉。这就是因为违法分子也有名誉权。连名誉权也有,很显然,他的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等基本人权都有,都不能任意侵害。这是很显然的道理呀。 IiV#V  
    这些权利都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基本人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这些权力生而有之,不需要其他人的认可和确定。所以,人格权(主要包括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不得妨碍其行使。对于犯罪分子,可以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甚至生命权,以及政治权利,但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可剥夺其名誉权、肖像权等基本人权。犯罪人员并不因其违法犯罪而丧失该有的合法民事权利。 (HUGgX"=  
    《宪法》第38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均均规定了上述权利。 ;-koMD!2F  
    如果,侵害了违法者的这些权利就要负民事责任:公民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S FmbZ%~  
    所以,法制社会,打击违法行为,我们光凭勇气和正义是不够的,还要知晓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一些法律观念不转变,碰到事情,到时悔之就晚了。呵呵 lilKYrUmG  
qOKC2WD  

关注Ta 发消息

骑士 
发帖
223
精华
1
金币
1684
威望
49
贡献值
269
银元
235
注册时间2022-06-30
20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9:39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202楼正义的南山于2024-01-17 16:27发表的  : J!@$lyH  
nx(O]R,Sw  
社会风气不好! L}&U%eD  
}xl @:Qo  
如果,你要曝光他的肖像、地址等需经他同意(这是法律上的理论要求)。他肯定不同意,那你曝光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违法人的相关信息要打码、匿名等处理。 nJTV@m XVq  
p1=sDsLL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9118
金币
15985
威望
29
贡献值
9631
银元
9602
注册时间2016-07-16
20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9:09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楼主一川风月于2024-01-17 12:17发表的  :    公开声讨违法行为可以,也鼓励大家这样做,形成舆论,让违法无处遁形。 ;6o p|  
    但是,在打击违法过程中,不能凭意气用事、想当然,必须合乎法律:个人不得公开违法者的姓名、地址、肖像、电话等敏感信息(只有相关机构、单位或特定人物 .. (2024-01-17 12:17)  BPnZ"w_  
,=tVa])  
您最后的备注如果属实,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qnCNQ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50551
精华
17
金币
99906
威望
3919
贡献值
33774
银元
32689
注册时间2011-09-11

204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8:34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198楼一川风月于2024-01-17 12:17发表的  : p&bQ_XOH  
    公开声讨违法行为可以,也鼓励大家这样做,形成舆论,让违法无处遁形。 Gq;0j:?CC  
    但是,在打击违法过程中,不能凭意气用事、想当然,必须合乎法律:个人不得公开违法者的姓名、地址、肖像、电话等敏感信息(只有相关机构、单位或特定人物如记者等,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必须不得侵害其名誉权、肖像权、公民个人信息权等等。否则,就是侵权,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g-\2  
    建议我们每个人日常多翻翻法律看看,不要“法到用时方恨少”,吃不知法律条文的亏。 KhZ'Ic[vw  
    再分析一下此实例: 7,|-%!p[  
    为什么第二次要发公开声明?因为,有辱骂违法者的言语,侵害了违法者的名誉权。 KoQvC=+WI  
....... nF}]W14x  
4;|&}Ij  
        不懂装懂,暖气不通,冷气直钻。哈哈。 mxjY-Kq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50551
精华
17
金币
99906
威望
3919
贡献值
33774
银元
32689
注册时间2011-09-11

203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8:22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198楼一川风月于2024-01-17 12:17发表的  : M&@9B)|=  
    公开声讨违法行为可以,也鼓励大家这样做,形成舆论,让违法无处遁形。 t ba %L  
    但是,在打击违法过程中,不能凭意气用事、想当然,必须合乎法律:个人不得公开违法者的姓名、地址、肖像、电话等敏感信息(只有相关机构、单位或特定人物如记者等,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必须不得侵害其名誉权、肖像权、公民个人信息权等等。否则,就是侵权,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X>F/0/  
    建议我们每个人日常多翻翻法律看看,不要“法到用时方恨少”,吃不知法律条文的亏。 50rq} -  
    再分析一下此实例: ImklM7A  
    为什么第二次要发公开声明?因为,有辱骂违法者的言语,侵害了违法者的名誉权。 yYWGM  
....... Lc*i[J<s  
^']xkS  
       任意删除或修改别人的帖子是违法行为,曾经新闻报道有11名警察为此被判刑,你知道吗?哈哈。 r tf>\j+  
`EU=u_N  
suPQlU>2sj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6033
金币
7925
威望
4
贡献值
6328
银元
6324
注册时间2016-02-19
202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6:27   , 来自: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引用
引用楼主昆仑中介于2024-01-17 08:38发表的  :        坏人做坏事的时候被民众发现、拍摄固定证据,民众曝光竟然要经过坏人的同意,这是什么言论?呵呵。 Q?7U iTZ  
       有的人就算要包庇坏人,那也要正正常常帮着说话,而不是讲出的话颠倒社会的认知啊。 "=9L7.E)  
 (2024-01-17 08:38)  kP6g0,\|a|  
z9&$Xao  
社会风气不好! R S;r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4494
金币
23829
威望
3459
贡献值
14001
银元
10542
注册时间2018-11-17
201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4:04   ,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移动
198楼,如果你是法律人士的话,也有可能走在大街上被人【铁榔头】伺候的,呵呵。主题中的楼主的私人财产权都受到了多次不法侵害了,试问,法律为什么要有【精神赔偿费、精神损失费】,对于违法者,就应该揭露其真面目,试问【真面目】是指的哪些,对于违法分子犯罪分子还有名誉、肖像权吗,要照你这么说,法庭所有的案子都应该秘密进行了,人在做,天在看。呵呵 lkFv5^%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13678
精华
13
金币
27492
威望
376
贡献值
7292
银元
7053
注册时间2011-12-10
200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3:47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移动
引用
引用第199楼夸父逐日于2024-01-17 13:18发表的  : g"hm"m}i  
只能说天目湖,水太深… <i%.bfQ/-  
l`~*" 4|/  
zhe ji nian,tian mu hu  sui qian le.  sui qian wang ba duo le. mcpM<vY/H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金币 +1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9118
金币
15985
威望
29
贡献值
9631
银元
9602
注册时间2016-07-16
199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3:18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只能说天目湖,水太深… vt v|H  

关注Ta 发消息

骑士 
发帖
223
精华
1
金币
1684
威望
49
贡献值
269
银元
235
注册时间2022-06-30
198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2:17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公开声讨违法行为可以,也鼓励大家这样做,形成舆论,让违法无处遁形。 7^ITedW@  
    但是,在打击违法过程中,不能凭意气用事、想当然,必须合乎法律:个人不得公开违法者的姓名、地址、肖像、电话等敏感信息(只有相关机构、单位或特定人物如记者等,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必须不得侵害其名誉权、肖像权、公民个人信息权等等。否则,就是侵权,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jL6u#0  
    建议我们每个人日常多翻翻法律看看,不要“法到用时方恨少”,吃不知法律条文的亏。 Siq2Glg_  
    再分析一下此实例: B'lWs;  
    为什么第二次要发公开声明?因为,有辱骂违法者的言语,侵害了违法者的名誉权。 co|jUDu>W  
    为什么原贴把标题中有关言语删掉,帖子显示一天后,又把整个原帖删了? @vCPX=c  
    按理,原贴已无侵害名誉之言了。但,帖子视频及跟帖显示,常人都可以推知违法者的肖像及地址信息了。故而,侵害了违法者的肖像权、个人信息权。所以,改标题第二天后,又把原贴彻底删除了。这些都是按法执行“停止侵害”要求。 4=%Uv^M  
    为什么最后是双方调解?正因为,原贴侵害了违法者的名誉权和个人信息权,要承担相关民事责任,故有调解的基础。 #78p# E  
再次强调一下: q+>{@tP9  
    1、名誉权、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等都是绝对权,又称对世权。绝对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包括违法犯罪分子)。所以,绝对权能够对抗一切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人主张其权利,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 m5v9: 5{  
    所以,违法犯罪分子和你我一样也享有名誉权、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等,同样他人是不可侵害的。 XWf8ZZj  
    2、个人公布违法分子视频时,要打码、匿名等处理。如碰到权利受侵,首先截屏留证。然后,或联系协商,或报警,或起诉。切记!切记! B<I%:SkF@  
    3、不知法律条文,有时,只会适得其反。到最后调解,只会让违法者降低违法成本! c'vxT<8fWW  
    4、信息化时代,网络、现实都是公开、透明的,更要随时注意,按法言行。年轻人血气方刚、豪情万丈、嫉恶如仇,是吾辈所不如的。但,关键时刻,必须善用法律来保护好自己。 (es+VI2!&C  
注:本人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有关言论还要请专业人士鉴定判别。 -shS?kV  

关注Ta 发消息

法老 
发帖
9118
金币
15985
威望
29
贡献值
9631
银元
9602
注册时间2016-07-16
197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2:11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我是第一次听说,真实揭露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举动,是侵犯了违法行为人的名誉权。 |ITp$  _S  

关注Ta 发消息

发帖
1797
金币
3549
威望
19
贡献值
1839
银元
1820
注册时间2018-08-06
196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1:26   , 来自:上海市 电信
引用
引用第190楼一川风月于2024-01-16 20:29发表的  : w},' 1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ig4wwd@|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 @{rk p  
    名誉权是绝对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的一种。基本人权包括身份权和人身权,人身权生而有之,不需要其他人的认可和确定。所以,法律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1P. W 34  
    即使是犯罪分子,法律中均无剥夺名誉权一说。因为,属于公民,所以,罪犯也有名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可侵害、剥夺。 :9Zu&t  
    所以,对于犯罪分子,可以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甚至生命权,以及政治权利,但是并不可剥夺其名誉权。 jL(=<R(~y  
....... F l83 Z>  
/ *RDy!m  
没有判刑之前的被通缉人员,是否有名誉权,肖像权?是不是不能公布个人信息和照片? 7g[m,48{  
>@KQ )p' `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金币 +1

关注Ta 发消息

天使 
发帖
1241
金币
3380
威望
45
贡献值
1017
银元
961
注册时间2012-01-25
195楼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24-01-17 11:19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楼主这种软蛋这辈子就窝囊着过吧 Gtd!Y x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1、回复广告信息一律封号 2、粗口、谩骂、攻击一律封号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