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乘某某路公交车出行,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我问驾驶员某某公交站还有多久可以到达,该地有什么好的旅游景点,就在驾驶员回头和我解答的时候,发生了车祸,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事实证明我影响了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行为,请问我犯罪了吗?显然没有,因为没有法律禁止我和驾驶员说话,法无禁止皆可为,所以我不涉及犯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Z=O+7(r 张三今天乘公交车时,由于错过站,要求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停车让其下车,驾驶员没有同意,张三就拉扯驾驶员的手臂,企图夺方向盘和驾驶操纵装置,后被其他乘客拉开,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危害,张三犯罪了吗?因为张三干扰了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显然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xt=ELzu$ 所以本人认为我市客运公司在公交车上张贴:“影响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 渉嫌违法犯罪”的宣传提示不妥,我国无法律条文和最高法司法解释有此规定。
g$9EI\a 【最高法司法解释】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指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妨害安全驾驶罪为抽象危险犯,不要求妨害安全驾驶行为造成实害结果。
%Z!3[.%F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使用“干扰公交车驾驶员开车行为 涉嫌犯罪”宣传提示更有法律依据和明了性!
Vm]u-R`{ 请我市检察院的法律专家指导,给民众一次学法的机会!
:7DXLI|L#? 谢谢!
CoTe$C7 溧阳市民:一梦醉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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