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4日早晨,我市某医院露天停车场发生车辆撞人,受伤者系本院医生,按照法律规定星期六系休息时间,而某医院照样要求医生星期六上班。同时请教网友按照规定立体停车架是否需要审批? UB~-$\.
在某医院停车场内发生撞人、撞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围内。该法第119条明确了,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但是某医院有个特别之处,、停车场有专门管理员,停车场内每辆车都在管理员的管理之下才能停车,为什么会有车辆停在不能停车的位置?更特别的是某医院的停车场承包给了某机电公司,虽然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有停车场业务,但是该医院的停车场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吗?是否取得《经营收费证》?我市某医院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的正式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其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由国家事业费开支及单位收入组成。为什么医院停车场会承包给某机电公司?难道有猫腻在内? $u'"C|>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