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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M 0->
根据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溧政办发【2020】44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溧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政策待遇的通知: 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 cZL"e
遇。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同一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未达到以上规定的参保人员,应一次性补缴并达到上述规定年限后,才能享受相应职工医保待遇。一次性补缴基数为缴纳时常州市公布的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 ik~hL/JD\
补缴费率为8%,不划拨个人账户。 B7t#H?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也可以申请后延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延缴费期间的参保费用缴纳、医保关系接续、医保待遇享受等方面参照同期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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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人员,可按原我市最低缴费年限政策执行。 ' 7>}I{Lq
如有疑问可拨打参保咨询电话:0519-87269651。 =]7|*-
溧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5td,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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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5日 +C\?G/